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購贖回清單版本更新的公告
關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購贖回清單版本更新的公告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最新ETF申購贖回清單格式規則,自2025年11月17日起,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對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購贖回清單進行版本更新,具體如下:
一、本公司旗下擬更新申購贖回清單版本的上交所ETF列表
序號
1
2
3
4
5
6
基金代碼
510570
510370
530680
563650
589050
563620
基金全稱
興業中證500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興業滬深300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興業上證180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興業中證A500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興業上證科創板綜合價格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
券投資基金
興業中證全指自由現金流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
券投資基金
場內簡稱
興業500
興業300
180E
A500 中證
科創E
現金流全
擴位簡稱
興業中證500ETF
300 指數ETF
上證180 指數ETF 基金
中證A500 龍頭ETF
科創綜指ETF 興業
自由現金流全指ETF
7
8
563570
563560
興業中證金融科技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
投資基金
興業中證科技優勢成長50 策略交易型開放式指
數證券投資基金
金融科
科技成長
金融科技ETF 興業
科技成長ETF 興業
二、修訂情況說明
上交所ETF新版申購贖回清單格式修訂如下:
(1)原“申購上限”、“贖回上限”字段調整為“當日累計可申購的基金份額上限”、“當日累計可贖回的基金份額上限”字段,并新增“當日凈申購的基金份額上限”、“當日凈贖回的基金份額上限”、“單個證券賬戶當日凈申購的基金份額上限”、“單個證券賬戶當日凈贖回的基金份額上限”、“單個證券賬戶當日累計可申購的基金份額上限”、“單個證券賬戶當日累計可贖回的基金份額上限”字段;
(2)新增“申購贖回模式”字段;
(3)新增“掛牌市場”標識;
(4)調整“現金替代標志”字段描述:
①若ETF采用實物申贖模式,對于滬市成份證券,“允許現金替代”標志表示申購基金份額優先使用成份券,成份券不足時差額部分用現金替代,贖回基金份額時該成份券不允許使用現金作為替代;對于非滬市成份證券,在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該成份券只能使用現金作為替代,根據基金管理人代買賣情況,與投資者進行退款或補款。
②若ETF采用現金申贖模式,“允許現金替代”標志表示在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該成份券只能使用現金作為替代,根據基金管理人代買賣情況,與投資者進行退款或補款。
自2025年11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上交所ETF將采用新版申購贖回清單。相應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產品資料概要(如涉及)也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必要修改。
三、重要提示
本公告僅對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購贖回清單版本更新并相應修改招募說明書、產品資料概要(如涉及)的事項進行說明。本公司旗下ETF申購贖回清單以證券交易所實際公布的為準,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進行查詢。
如有疑問,投資者可訪問本公司網站(www.cib-fund.com.cn)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00-95561)咨詢相關事宜。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價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投資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了解產品情況、聽取銷售機構/證券經紀機構適當性匹配意見的基礎上,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基金具體風險評級結果以銷售機構/證券經紀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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