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上證1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興業上證1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編制日期:2025年05月22日
送出日期:2025年05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 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興業上證180ETF(證券簡稱:180E;擴位證券簡稱:上證180指數ETF基金) 基金代碼 530680
基金管理人 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2月2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25年01月08日
基金類型 股票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證券從業日期
張詩悅 2024年12月25日 2015年07月01日
徐成城 2025年05月22日 2003年09月01日
其他 未來若出現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價格波動等指數編制方法變動之外的因素致使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數編制機構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同終止。
二、 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該部分內容基金投資者可通過閱讀本基金《招募說明書》中"基金的投資"章節了解詳細情況。
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投資范圍 本基金標的指數為上證180指數。本基金的投資范圍主要為標的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均含存托憑證)。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發行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次級債券、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衍生工具(股指
期貨、國債期貨等)、貨幣市場工具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均含存托憑證)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且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如法律法規對該比例要求有變更的,在履行適當程序后,以變更后的比例為準,本基金的投資比例會做相應調整。
主要投資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復制法,即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并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化進行相應調整。當預期指數成份股發生調整和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或因申購和贖回等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或因某些特殊情況導致流動性不足時,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復制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從而使得投資組合緊密地跟蹤標的指數。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力爭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2%,年跟蹤誤差不超過2%。如因標的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正常范圍的,基金管理人將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主要投資策略包括:1、資產配置策略;2、股票投資策略;3、存托憑證投資策略;4、債券投資策略;5、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投資策略;6、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策略;7、衍生品投資策略;8、參與融資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策略
業績比較基準 上證180指數收益率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于股票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險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同時本基金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法跟蹤標的指數表現,具有與標的指數以及標的指數所代表的股票市場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三、 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注:場內交易費用以證券公司實際收取為準。
申購費:投資人在申購基金份額時,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過 0.50%的標準收取傭金,其中
包含證券交易所、登記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贖回費:投資人在贖回基金份額時,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過 0.50%的標準收取傭金,其中
包含證券交易所、登記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元) 收取方
管理費 0.15%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05% 基金托管人
審計費用 35,000.00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100,000.00 規定披露報刊
其他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費用類別詳見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或其更新。 相關服務機構
1、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2、本基金審計費用、信息披露費為年金額,由基金整體承擔,非單個份額類別費用,且年金額
為預估值,最終實際金額以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
3、年費金額單位:元。
四、 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投資于本基金的風險包括本基金特有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管理風險、本
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風險特征的表述與銷售機構對基金的風險評級可能不一致的風險、稅收風
險及其他風險等。
另外,本基金特有風險包括:
(一)指數化投資的風險:(1)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2)標的指
數波動的風險;(3)標的指數編制方案帶來的風險;(4)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
的風險;(5)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6)標的指數值計算出錯的風險;(7)指數編
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
(二)ETF運作的風險:(1)可接受股票認購導致的風險;(2)參考IOPV決策和IOPV計算錯誤
的風險;(3)基金交易價格與份額凈值發生偏離的風險;(4)成份股停牌的風險;(5)投資人申
購失敗的風險;(6)投資人贖回失敗的風險;(7)申購贖回清單差錯風險;(8)申購贖回清單標
識設置不合理的風險;(9)基金份額贖回對價的變現風險;(10)套利風險;(11)第三方機構服
務的風險;(12)退市風險;(1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低于面值的風險。
(三)本基金投資特定品種的特有風險:(1)投資存托憑證的特定風險;(2)參與融資和轉
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風險;(3)股指期貨的投資風險;(4)國債期貨的投資風險;(5)資產支持
證券的投資風險;(6)科創板股票的投資風險;(7)本基金場內投資采用證券公司交易和結算模
式的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
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
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
仲裁,仲裁地點為上海市,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各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裁
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
金合同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
灣地區法律)管轄并從其解釋。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
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五、 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www.cib-fund.com.cn 或撥打客服熱線4000095561咨詢。
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其他重要資料
六、 其他情況說明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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