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申購贖回現金替代相關內容并修訂招募說明書的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申購贖回
現金替代相關內容并修訂招募說明書的公告
根據相關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ETF”)標的指數成份股的
定期調整情況,為更好地滿足投資者的投資需求,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華夏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決定對旗下10只ETF招募說明書(更
新)中涉及申購贖回現金替代的相關內容進行修訂,并補充標的指數成份股調整后基
金投資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的投資風險揭示,上述修訂內容自2025年6月16日起生效。
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涉及基金
序號 基金名稱 基金簡稱 基金代碼 場內簡稱
1 華夏中證20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華夏中證2000ETF 562660 ZZ2000(擴位簡稱:中證2000ETF華夏)
2 華夏中證云計算與大數據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華夏中證云計算與大數據主題ETF 516630 云計算50(擴位簡稱:云計算50ETF)
3 華夏中證大數據產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華夏中證大數據產業ETF 516000 數據 ETF(擴位簡稱:數據 ETF)
4 華夏中證新能源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華夏中證新能源ETF 516850 新能源80(擴位簡稱:新能源ETF基金)
5 華夏中證新能源汽車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華夏中證新能源汽車ETF 515030 新汽車(擴位證券簡稱:新能源車ETF)
6 華夏中證金融科技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華夏中證金融科技主題ETF 516100 科技金融(擴位簡稱:金融科技ETF華夏)
7 華夏中證紅利質量交易型開放式指數 華夏中證紅利質量 159758 紅利質量ETF
證券投資基金 ETF
8 華夏中證電網設備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華夏中證電網設備主題ETF 159326 電網設備ETF
9 華夏中證基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華夏中證基建ETF 159635 基建 50ETF
10 華夏中證機床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華夏中證機床ETF 159663 機床ETF
二、招募說明書(更新)修訂
本次招募說明書(更新)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對“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章節中“申購贖回清單的內容與格式 現金替代
相關內容”的修訂
1、對于上交所ETF
(1)將“退補現金替代適用于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股票”修訂為“退補現金替代
適用于非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股票”。
(2)將 “替代金額的處理程序”中實時申報的原則由“基金管理人在深交所連續
競價期間,根據收到的上交所申購贖回確認記錄,在技術系統允許的情況下實時向深交
所申報被替代證券的交易指令”修訂為“基金管理人在相關證券交易所連續競價期間,
根據收到的上交所申購贖回確認記錄,在技術系統允許的情況下實時向相關證券交易所
申報被替代證券的交易指令”。
(3)修訂“替代金額的處理程序”中特例情況的條件,即將“特例情況:若自T日
起,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達到20日而該證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修
訂為“若自T日起,相關證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達到20日而該證券正常交易日低于
2日,…….”。
2、對于深交所ETF
(1)將“滬市成份證券”或“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修訂為“非深市成份證券”或
“非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修訂后原滬市成份證券現金替代的內容適用于非深市成份
證券。相應的,對于可以現金替代的非深市成份證券,其替代金額計算公式中“該證券
參考價格”為該證券經除權調整的T-1日收盤價。如果該證券上市交易所參考價格確定
原則發生變化,以該證券上市交易所通知規定的參考價格為準。
(2)將“替代金額的處理程序”中實時申報的原則由“基金管理人在上海證券交易
所連續競價期間,根據收到的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購贖回確認記錄,在技術系統允許的情
況下實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報被替代證券的交易指令”修訂為“基金管理人在相關證
券交易所連續競價期間,根據收到的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購贖回確認記錄,在技術系統允
許的情況下實時向相關證券交易所申報被替代證券的交易指令”。
(3)修訂“替代金額的處理程序”中特例情況的條件,即將“特例情況:若自T日
起,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達到20日而該證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修
訂為“若自T日起,相關證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達到20日而該證券正常交易日低于
2日,…….”。
(二)對“風險揭示”章節的修訂
1、增加北交所股票投資風險
“本基金將投資于北交所股票,所面臨的特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①流動性風險
北京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門檻較高,流動性可能弱于A股其他板塊,且機構投資者可
能在特定階段對北交所股票形成一致性預期,存在基金持有股票無法正常成交的風險。
如果北交所成分券采用代理買賣,則可能因為流動性問題加大代理買賣風險,導致基金
管理人無法遵循“時間優先、實時申報”原則進行處理,從而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損益。
②轉板風險
基金所投資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滿足證券法和證監會規定的基本上市條
件和符合交易所規定的具體上市條件可申請轉板上市。交易所需審核并做出是否同意上
市的決定。無論上市公司是否轉板成功,均可能引起基金凈值波動。
③投資集中風險
因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大部分為新興產業公司,其商業模式、盈利風險、業
績波動等特征較為相似,基金難以通過分散投資降低投資風險,若股票價格同向波動,
將引起基金凈值波動。
④經營風險
因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大部分為新興產業公司,其商業模式和盈利能力存在
較高的不確定性,可能面臨一定的經營風險,給基金凈值帶來不利影響。
⑤退市風險
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后續經營期間如果觸及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及交易所
等規定的退市情形,可能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從而可能給基金凈值帶來不利影響。
⑥股價波動風險
北交所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區間相對較大,存在北交所股票價格波幅較大而導致基
金虧損的風險。”
2、對于深交所ETF,將“滬市成份證券申贖處理規則帶來的風險”中“滬市”修訂
為“非深市”。
(三)將深交所ETF“重要提示”章節中標的指數組合證券的上市交易所由“深圳
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修訂為“深圳及非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基金申贖模式由“采用場內
‘深市股票實物申贖,滬市股票現金替代’的申贖模式,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辦理”修
訂為“采用場內‘深市股票實物申贖,非深市股票現金替代’的申贖模式,通過深圳證
券交易所辦理”。 同時將“滬市成份證券申贖處理規則帶來的風險”修訂為“非深市成
份證券申贖處理規則帶來的風險”。(如涉及)
三、重要提示
本次招募說明書(更新)修訂已履行了規定的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上述基金
基金合同的規定。自2025年6月16日起,上述招募說明書(更新)修訂內容生效,屆
時投資者可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ChinaAMC.com)和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
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閱上述基金修訂后的招募說明書(更新)及產品資料
概要更新。
本公告僅對本次因調整申購贖回現金替代內容修訂招募說明書(更新)的有關事項
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詳細情況,請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
(www.ChinaAMC.com)仔細閱讀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產品資料概要等法
律文件及其更新。
投資者如有疑問,請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ChinaAMC.com)或撥打本基金
管理人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了解、咨詢相關信息。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
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
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
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投資者在投資基金
之前,請仔細閱讀有關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全面認識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了解產品
情況、聽取銷售機構適當性匹配意見的基礎上,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基
金具體風險評級結果以銷售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