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中證旅游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富國中證旅游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2025年05月22日(信息截至:2025年05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
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富國中證旅游主題ETF 基金代碼 159766
場內簡稱 旅游ETF
上市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年7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7月15日 基金類型 股票型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交易幣種 人民幣
基金經理 曹璐迪 任職日期 2021年07月15日
證券從業日期 2016年07月21日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主要為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均含存托憑證)和其他股票。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發行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次級債券、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衍生工具(股指期貨、股票期權等)、貨幣市場工具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均含存托憑證)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且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因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和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證金一倍的現金,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對該比例要求有變更的,在履行適當程序后,以變更后的比例為準,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會做相應調整。
主要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法,即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并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化進行相應調整。當預期指數成份股發生調整和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或因申購和贖回等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或因某些特殊情況導致流動性不足時,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復制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從而使得投資組合緊密地跟蹤標的指數。
特殊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規的限制;(2)標的指數成份股流動性嚴重不足;(3)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票長期停牌;(4)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等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5)由于交易成本、交易制度等原因導致基金無法及時完成投資組合的同步調整;(6)其它合理原因導致本基金管理人對標的指數的跟蹤構成嚴重制約等。 當標的指數成份股發生明顯負面事件面臨退市風險,且指數編制機構暫未作出調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后及時對相關成份股進行調整。本基金的資產配置策略、存托憑證投資策略、債券投資策略、可轉債(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及可交換債券投資策略、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股指期貨投資策略、股票期權投資策略、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策略詳見法律文件。
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為中證旅游主題指數收益率。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于股票型基金,預期風險與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具有與標的指數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注:詳情請閱讀《招募說明書》中“基金的投資”章節的相關內容。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
注:截止日期2025年03月31日。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07月15日。業績表現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基金過往業績
不代表未來表現。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注:投資者在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時,申購贖回代理機構可按照不超過0.5%的標準收取傭金,其中
包含證券交易所、登記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費用類別 年費率/收費方式 收取方
管理費 0.50% 基金管理人、銷售機構
托管費 0.10% 基金托管人
審計費用 55,000.00元/年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120,000.00元/年 規定披露報刊
注:以上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
基金資產扣除。審計費用、信息披露費為基金整體承擔的年費用金額,非單個份額類別費用。年費
用金額為預估值,最終實際金額以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除上述費用外的其他運作費用,詳見《招
募說明書》中的“基金費用與稅收”章節。若本基金觸發基金合同中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
資產規模”的預警情形,基金管理人可決定是否承擔本基金項下相關固定費用,最終實際情況以基
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
(三)基金運作綜合費用測算
基金運作綜合費率(年化)
0.61%
注:若投資者申購本基金份額,在持有期間,投資者需支出的運作費率如上表所示。基金管理費率、
托管費率為基金現行費率,其他運作費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報披露的相關數據為基準測算。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
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本基金投資中的風險包括:本基金投資中的風險詳見招募說明書“風險揭示”章節,包括因政
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
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等。
本基金的特有風險包括:1、指數化投資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均含存托憑證)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業績表現將會隨著標的指數的波動而波動;同時本基金在多
數情況下將維持較高的股票倉位,在股票市場下跌的過程中,可能面臨基金凈值與標的指數同步下
跌的風險。
2、標的指數的風險
(1)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2)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3)標的指
數值計算出錯的風險;(4)標的指數編制方案帶來的風險;(5)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6)成份股
停牌的風險;(7)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
3、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力爭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2%,年跟蹤誤差不超過2%。
如因標的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正常范圍的,基金管理人將
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4、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折溢價的風險
盡管本基金將通過有效的套利機制使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的折溢價控制在一定范圍內,
但基金份額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價格受諸多因素影響,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即存在價
格折溢價的風險。
5、套利風險
由于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和技術約束,完成套利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套利存在一定風險。
6、參考IOPV決策和IOPV計算錯誤的風險
IOPV與實時的基金份額凈值可能存在差異,與投資者申購贖回的實際結算價格也可能存在差
異,IOPV計算可能出現錯誤,投資者若參考IOPV進行投資決策可能導致損失,需投資者自行承擔。
除以上風險外,本基金還可能存在申購贖回清單差錯風險、申購及贖回風險、退市風險、終止
清盤風險、第三方機構服務的風險、本基金投資特定品種的特有風險等特有風險。
本基金投資中的風險詳見招募說明書“風險揭示”章節的內容。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
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
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與本基金或基金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將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
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仲裁各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
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定期公告等披
露文件。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www.fullgoal.com.cn),客戶服務熱線:95105686,4008880688
(全國統一,免長途話費)
1.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