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華國證港股通創新藥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銀華國證港股通創新藥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
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編制日期:2025-11-05
送出日期:2025-12-05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港股創新藥ETF 基金代碼 159567
基金管理人 銀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01-03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4-01-11
基金類型 股票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交易型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證券從業日期
馬君 2024-01-03 2008-07-01
其他 場內簡稱:港股創新藥ETF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被終止上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如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的情形,本基金將終止基金合同并進行基金財產清算,且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若出現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價格波動等指數編制方法變動之外的因素致使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數編制機構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解決方案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本基金將終止基金合同并進行基金財產清算。若未來港股通相關政策出現重大調整導致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策略等無法繼續實施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必要程序后終止基金合同。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詳見本基金招募說明書的“基金的投資”章節。
投資目標本基金采用被動指數化投資,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
小化。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力爭實現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2%,
年跟蹤誤差不超過2%。
投資范圍本基金標的指數為國證港股通創新藥指數。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同時,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
本基金可少量投資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股票、創業板股票、存托憑證及其
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資產(包括國債、
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
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地方政府債券、
政府支持機構債券、中期票據、可交換債券以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
銀行存款(包括銀行定期存款、協議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資產支持證券、債券
回購、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現金、衍生工具(股指期貨、股票期權)以及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
規定)。本基金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以提高
投資效率及進行風險管理。
在建倉完成后,本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資產不低于基金資
產凈值的90%,且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
合約、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證金一倍的
現金,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因法律法規
的規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主要投資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復制法跟蹤標的指數,即完全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
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并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
應調整。
業績比較基準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國證港股通創新藥指數收益率(經估值匯率調整)。
風險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其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水平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
幣市場基金。本基金為指數型基金,采用完全復制法跟蹤標的指數的表現,具有
與標的指數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本基金將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需承擔匯率風
險,并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
帶來的特有風險。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
基準的比較圖
注:業績表現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基金過往業績不代表未來表現。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注:場內交易費用以證券公司實際收取為準。
申購費
投資人在申購基金份額時,申購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過0.5%的標準收取傭金,其中包含證
券交易所、登記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贖回費
投資人贖回基金份額時,贖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過0.5%的標準收取傭金,其中包含證券
交易所、登記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0.50%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10% 基金托管人
審計費用 40,000.00元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120,000.00元 規定披露報刊
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詳見本基金招募說明書或其更新“基金的費用與稅收”章節。 相關服務機構
注: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審計
費、信息披露費為基金整體承擔費用,且年金額為預估值,最終實際金額以基金定期報告
披露為準。
(三)基金運作綜合費用測算
若投資者認購/申購本基金份額,在持有期間,投資者需支出的運作費率如下表:
基金運作綜合費率(年化)
0.72%
注:基金管理費率、托管費率、銷售服務費率(若有)為基金現行費率,其他運作費用以
最近一次基金年報披露的相關數據為基準測算。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風險包括:1、指數化投資的風險。2、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3、基金投
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4、基金交易價格與基金份額凈值發生偏離的風險。
5、參考IOPV決策和IOPV計算錯誤的風險。6、退市風險。7、終止基金合同風險。8、申購、
贖回風險。9、申購贖回清單差錯風險。10、二級市場流動性風險。11、第三方機構服務的
風險。12、投資股指期貨的風險:(1)基差風險;(2)保證金風險;(3)合約展期風險。13、
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14、投資股票期權風險:(1)流動性風險;(2)價格風險;(3)
操作風險。15、參與融資交易的風險:(1)杠桿效應放大風險;(2)擔保能力及限制交易風
險;(3)強制平倉風險。16、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風險:(1)流動性風險;(2)信用
風險;(3)市場風險。17、存托憑證投資風險。18、港股通機制下,港股投資面臨的風險:
(1)港股通標的股票價格波動的風險;(2)匯率風險;(3)港股通交易日風險;(4)港股
通額度限制帶來的風險;(5)交收制度帶來的基金流動性風險;(6)港股通制度下對公司行
為的處理規則帶來的風險;(7)法律和政治風險;(8)稅務風險。19、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
定目標的風險。20、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或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21、成份股停牌
風險。22、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
此外,本基金還將面臨市場風險、基金運作風險、流動性風險、其他風險等。
(二)重要提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
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
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
公告等。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和市場前景做出實質
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
投資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對于因基金合同的訂立、內容、履行和解釋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爭議,基金合同當事人
應盡量通過協商、調解途徑解決。不愿或者不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
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北京市,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
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
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裁決另有決定。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
履行基金合同約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
臺灣地區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www.yhfund.com.cn];客服電話[400-678-3333、010-
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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