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安元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華商安元債券C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華商安元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華商安元債券C份額)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11月27日
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華商安元債券 基金代碼 026045
下屬基金簡稱 華商安元債券C 下屬基金交易代碼 026046
基金管理人 華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暫未上市
基金類型 債券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胡中原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
證券從業日期 2014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動終止,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注:本基金為二級債基,投資于股票、可轉換債券及可交換債券的比例合計為基金資產的5%-20%,其中投
資于境內股票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5%,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投資比例為股票資產的0%-50%。
因此,通常情況下,本基金的預期風險水平高于純債基金。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華商安元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九、基金的投
資”了解詳細情況。
投資目標 以追求長期穩定收益為目標,在嚴格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特征的前提下,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持續穩健增值。
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或上市的股票(含創業板、存托憑證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相關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允許買賣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內地依法發行或上市的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中期票據、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含協議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資產
支持證券、信用衍生品、國債期貨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投資于股票、可轉換債券及可交換債券的比例合計為基金資產的5%-20%,其中投資于境內股票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5%,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投資比例為股票資產的0%-5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所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前述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國債期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主要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采用資產配置策略、債券及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含類屬資產配置策略、目標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結構配置策略、信用債及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投資策略)、股票投資策略、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策略、存托憑證投資策略、國債期貨投資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資策略。各投資策略的具體內容詳見基金法律文件。
業績比較基準 中債-綜合全價(總值)指數收益率×88%+滬深300指數收益率×10%+中證港股通綜合指數(人民幣)收益率×2%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若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將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注:無。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注:無。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 /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贖回費 N<7日 1.5%
N≥7日 0%
認購費
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
申購費
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0.5%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15% 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 0.3% 銷售機構
注:本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本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本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
按月支付。
其他費用詳見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相關公告。
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本基金投資運作過程中面臨的主要風險有: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及
其他風險。
本基金的特定風險:
1.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風險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具有一定的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等風險。
價格波動風險指的是市場利率波動會導致資產支持證券的收益率和價格波動。流動性風險指的是受資產支
持證券市場規模及交易活躍程度的影響,資產支持證券可能無法在同一價格水平上進行較大數量的買入或
賣出,存在一定的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指的基金所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之債務人出現違約,或在交易過
程中發生交收違約,或由于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質量降低導致證券價格下降,造成基金財產損失。
2.國債期貨的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債期貨,國債期貨的投資可能面臨市場風險、基差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
風險是因期貨市場價格波動使所持有的期貨合約價值發生變化的風險?;铒L險是期貨市場的特有風險之
一,是指由于期貨與現貨間價差的波動,影響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發生意外損益的風險。流動性風
險可分為兩類:一類為流通量風險,是指期貨合約無法及時以所希望的價格建立或了結頭寸的風險,此類
風險往往是由市場缺乏廣度或深度導致的;另一類為資金量風險,是指資金無法滿足保證金要求,使得所
持有的頭寸面臨被強制平倉的風險。
3.信用衍生品的投資風險
本基金投資范圍包括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資可能面臨流動性風險、償付風險及價格波動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信用衍生品的交易轉讓過程中,因無法找到交易對手或交易對手較少,導致難以將其以合
理價格變現的風險。償付風險是指在信用衍生品存續期內,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場及環境變化,創設機構可
能出現經營狀況不佳或創設機構的現金流與預期發生一定的偏差,從而影響信用衍生品結算的風險。價格
波動風險是由于創設機構或所受保護債券主體經營情況或利率環境出現變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價格波動
的風險。
4.投資策略風險和債券品種配置風險
在基金管理人在結合分析宏觀、微觀分析和市場失衡的特點選擇具體的投資策略過程中,可能限于知
識、技術、經驗等因素而影響其對相關信息、經濟形勢和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偏差,致使本基金的業績表
現不一定領先于市場平均水平。
債券品種配置風險是指由于當利率的波動或是債券信用級別的變化導致不同債券品種利差發生變化
時,基金在配置不同比例的資金購買不同品種的債券而隱含的風險。
5.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會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
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港股交易失敗風險、匯率風險、境外市場的
風險以及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帶來的風險(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
港股不能及時賣出,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6.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在承擔境內上市交易股票投資的共同風險外,
還將承擔與存托憑證、創新企業發行、境外發行人以及交易機制相關的特有風險,包括存托憑證持有人與
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
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協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有人的風險;因多
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
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行人,在持續信息披露監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境內外證券交易
機制、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7.本基金自動終止的風險
基金合同生效后,出現連續50個工作日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
萬元情形的,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動終止,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因此投資者將面臨基金合同可能
提前終止的不確定性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
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
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與本基金/基金合同相關的爭議解決方式為仲裁。仲裁委員會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地
點是北京市。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華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hsfund.com)??头娫挘?00-700-8880、010-58573300。
1、《華商安元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華商安元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華商
安元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

華商安元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華商安元債券C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