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達成長進取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易方達成長進取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五月
易方達成長進取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易方達成長進取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
理委員會《關于準予易方達成長進取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
[2025]1090號)進行募集。
2.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記機構均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托管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將自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17日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機構
公開發售。基金管理人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調整募集時間,并及時公告,但最長不超過
法定募集期限。
5.基金份額類別
本基金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在投資人認購/申購基金時收取認購/申購費用,
并不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A類基金份額;從本類基金
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并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的基金份額,稱為C類基金份額。
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分別計算并公布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
值。投資人在認購/申購基金份額時可自行選擇基金份額類別。本基金暫不開通各份額類別
之間的轉換業務,今后若開通本基金各份額類別之間的轉換業務,業務規則詳見屆時發布
的有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6.募集規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規模上限為50億元人民幣(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在募集期內任何一天(含第一天)當日募集截止時間后各類基金份額累計有效認購申
請金額(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合計超過50億元,基金管理人將采取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
現規模的有效控制。當發生末日比例確認時,基金管理人將及時公告比例確認情況與結
果。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在募集期結束后退還給投資者,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投資者自
行承擔。
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的計算方法如下:
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50億元-末日之前各類基金份額有效認購申請金額總額)/
末日各類基金份額有效認購申請金額總額
末日投資者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末日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金額×末日認購申請確認比例
“末日之前各類基金份額有效認購申請金額總額”和“末日各類基金份額有效認購申
請金額總額”都不包括利息。
當發生部分確認時,末日A類基金份額投資者認購費率按照單筆認購申請金額所對應
的費率計算,末日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認購最低限額的限制。最終認購申請確認結果以
本基金登記機構的計算并確認的結果為準。
7.本基金募集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
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8.認購最低限額
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或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首次認購的單筆
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元;投資人通過本公司直銷中
心首次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0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限額是人民幣1,000元。
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各銷售機構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需
要同時遵循該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以上金額均含認購費)。
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在本基金首次募集規模上限內,對單個投資
人的累計認購金額不設上限。但對于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達到或者超
過50%,或者變相規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權采取控制措施。
9.投資者在認購期內可多次認購本基金,登記機構一旦確認認購份額,將不再辦理撤
銷。
10.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須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
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11.投資者應保證用于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
12.銷售機構受理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并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僅代表銷售機構
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申請是否有效應以登記機構(即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確認
結果為準。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銷售機構查詢最終成交確認情況和認購的份額。
13.本公告僅對易方達成長進取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
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本公司網站(www.efunds.com.cn)和
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易方達成長進取混合型證
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4.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efunds.com.cn)。
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申請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關事宜。
15.各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以及開戶、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銷售機構咨詢。
16.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18088)
及直銷中心專線電話(020-85102506)咨詢購買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募集安排做適當調整。
18.風險提示
浮動管理費模式相關風險:
(1)本基金的管理費由固定管理費、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費組成,其中或有管理費
和超額管理費取決于每筆基金份額的持有時長和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水平(詳見基金合同
“第十五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因此投資者在認/申購本基金時無法預先確定本基金的
整體管理費水平。
(2)根據基金合同約定,對于投資者贖回或轉換轉出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時持
有期限不足一年的基金份額,將不考慮其收益率情況,均按1.2%年費率收取管理費,因此
存在投資者的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低于業績比較基準一定比例,但因持有期限不滿一年從
而無法獲得或有管理費返還的風險。
(3)本基金在計算基金份額凈值時,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20%年費率計算管理
費,該費率可能高于或低于不同投資者最終適用的管理費率。在基金份額贖回、轉換轉出
或基金合同終止情形下,投資者持有期間實際年化收益率可能與按披露的基金份額凈值計
算的年化收益率存在差異,投資者的實際贖回款項、轉換轉出款項或清算款項的金額可能
與按披露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的結果存在差異,具體以登記機構確認數據為準。
(4)本基金采用浮動管理費的收費模式,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投資收益的保證。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有風險,
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請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認識本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
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對認購(或申購)基金的意愿、時
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投資本基金可能遇
到的特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1)本基金股票資產倉位偏高而面臨的資產配置風險;(2)
按照基金投資策略投資可能無法盈利甚至虧損的風險;(3)本基金投資范圍包括內地與香
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允許買賣的香港證券市場股票而面臨的香港股票市場及港股
通機制帶來的風險;(4)本基金投資范圍包括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等金融衍生
品以及科創板股票、北交所股票、存托憑證、資產支持證券等特殊品種而面臨的其他額外
風險。此外,本基金還將面臨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投資標的流動性
較差風險、巨額贖回風險、啟用擺動定價或側袋機制等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帶來的風險
等)、管理風險、稅收風險、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風險特征的表述與銷售機構對基
金的風險評級可能不一致的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本基金的具體運作特點詳見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投資本基金可能面臨的風
險詳見招募說明書的“風險揭示”部分。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理論上其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債券
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
本基金可通過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投資于香港證券市場,除了需要
承擔市場波動風險等一般投資風險之外,本基金還面臨匯率風險、投資于香港證券市場的
風險、通過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投資的風險等特有風險。本基金通過內
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投資的風險詳見招募說明書。
本基金場內投資采用證券公司交易和結算模式,即本基金參與證券交易所場內投資部
分將通過基金管理人選定的證券經紀機構進行場內交易,并由選定的證券經紀機構作為結
算參與人代理本基金進行結算,該種交易和結算模式可能增加本基金投資運作過程中的信
息系統風險、操作風險、交易指令傳輸和資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風險、無法完成當日估值的
風險、交易結算風險、基金投資非公開信息泄露的風險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
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
始面值進行募集,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存在單位份額凈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風
險。
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基金投資人投資于基金有可能獲得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損失
本金。投資有風險,投資人在進行投資決策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
《基金合同》。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對
本基金表現的保證。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
易方達成長進取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基金份額代碼:024450;C類基金份額代碼:
024451)
2.基金運作方式和類型
契約型開放式、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3.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額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5.基金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
6.募集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
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7.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為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2)本基金自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17日公開發售。在認購期內,本基金
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基金管理人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調整募集時間,
并及時公告,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限。
(3)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
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
條件,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
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
(4)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
得動用。有效認購資金在募集期內產生的利息將折成投資者認購的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
有。
(5)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三個月內,基金合同未達到法定生效條件,則基金合同不
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將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并將所募集的資金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募集期結束后30天內退還給基金認購人。
二、認購方式與相關規定
1.認購方式
本基金認購采取金額認購的方式。
2.認購費率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認購時收取基金認購費用。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
用,在投資者持有期間收取銷售服務費。
募集期投資人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認購費用按每筆A類基金份額認購
申請單獨計算。
(1)對于A類基金份額,本基金對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認購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依法設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
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包括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可以投資基金的其
他社會保險基金、以及依法登記、認定的慈善組織實施差別的優惠認購費率。如將來出現
可以投資基金的住房公積金、享受稅收優惠的個人養老賬戶、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
新的養老基金類型,基金管理人可將其納入實施差別優惠認購費率的投資群體范圍。
上述投資群體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率見下表:
認購申請金額M(元)(含認購費) A類基金份額認購費率
M<100萬 0.12%
100萬≤M<500萬 0.08%
M≥500萬 100元/筆
(2)其他投資者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率見下表:
認購申請金額M(元)(含認購費) A類基金份額認購費率
M<100萬 1.20%
100萬≤M<500萬 0.80%
M≥500萬 1000元/筆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由認購該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運營
成本中列支。
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用,在投資者持有期間收取銷售服務費。
3.認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認購采用金額認購方式。計算公式如下:
(1)若投資人選擇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則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注:對于認購金額在500萬元(含)以上適用固定金額認購費的認購,凈認購金額=
認購金額-固定認購費金額)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例一:某投資人(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認購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依法設立的基本養
老保險基金、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
保險基金(包括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可以投資基金的其他社會保險基金、
以及依法登記、認定的慈善組織;將來出現的可以投資基金的住房公積金、享受稅收優惠
的個人養老賬戶、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通過本管理人的直銷中
心投資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100,000元,認購費率為0.12%,假定該筆有效認購申請金額
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50元,則可認購A類基金份額為:
凈認購金額=100,000/(1+0.12%)=99,880.14元
認購費用=100,000-99,880.14=119.86元
認購份額=(99,880.14+50)/1.00=99,930.14份
即:該投資人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定該筆有效認購申請金額
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50元,可得到99,930.14份A類基金份額。
例二:某投資人(其他投資者)投資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100,000元,認購費率為
1.20%,假定該筆有效認購申請金額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50元,則可認購A類基金份額為:
凈認購金額=100,000/(1+1.20%)=98,814.23元
認購費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認購份額=(98,814.23+50)/1.00=98,864.23份
即:該投資人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定該筆有效認購申請金額
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50元,可得到98,864.23份A類基金份額。
(2)若投資人選擇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則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例三:某投資人投資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100,000元,假定該筆有效認購申請金額募
集期產生的利息為50元,則可認購C類基金份額為:
認購份額=(100,000+50)/1.00=100,050.00份
即:該投資人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定該筆有效認購申請金額
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50元,可得到100,050.00份C類基金份額。
(3)認購份額的計算中涉及金額的計算結果均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四舍五入,保留小
數點后2位;認購份數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
財產。認購費用不屬于基金資產。
4.募集期利息的處理方式
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
利息轉份額的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5.認購的確認
當日(T日)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申請,投資人通常可在T+2日后(包括該日)到基
金銷售網點查詢交易情況。銷售機構對投資人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
認,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申請是否有效應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登記為準。
6.按有關規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費用、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
不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7.投資人認購基金份額采用全額繳款的認購方式。投資人認購時,需按銷售機構規定
的方式全額繳款。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A類基金份額認購費按每筆
A類基金份額認購申請單獨計算,登記機構一旦確認認購份額,將不再辦理撤銷。
三、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注意事項
1.機構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
規進行認購。
2.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可以在非直銷銷售機構指定的基金銷售網點認購,還可以選擇
到本公司直銷中心或登陸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辦理。
3.投資者不能直接以現金方式認購。
4.在本公司直銷中心開戶的機構投資者必須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結算賬
戶,今后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均通過此賬戶進行。
在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認購的機構投資者應指定相應的銀行活期存款賬戶或在券商
處開立的資金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
(二)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發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2.開立基金賬戶
機構普通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經辦人)簽章的《開放式基金
賬戶業務申請表》(機構版);
(2)出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等頒發的注冊登記書原件,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
復印件;
(3)提供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的由銀行出具的銀行賬戶證明復印件;
(4)提供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或負責人簽章的《基金業務授權委
托書(含印鑒卡)》;
(5)提供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的《電子交易協議書》;
(6)出示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正反面復印件;
(7)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非自然人客戶受益
所有人身份證明文件;
(8)提供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或經辦人簽章的《機構投資者風險
等級評估問卷》、《投資者風險告知函》;
(9)提供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的《機構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若機構類型是消極非金融機構,還需提供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控制人簽章《控制人稅收
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機構專業投資者開戶需提供的材料,請參見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
(www.efunds.com.cn)的《機構客戶業務操作指南》。具體業務辦理規則以本公司直銷中心
的規定為準,機構投資者開戶資料的填寫必須真實、準確,否則由此引起的錯誤和損失,
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3.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在直銷中心認購應提交以下資料:
加蓋預留印鑒和授權經辦人簽字的《開放式基金認/申購、贖回、轉換等交易業務申請
表》一式兩份。
尚未辦理開戶手續的投資者可提供規定的資料將開戶與認購一起辦理。
4.投資者提示
請機構投資者盡早向直銷中心索取賬戶和交易申請表。投資者也可從易方達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的網站(www.efunds.com.cn)上下載直銷業務申請表格,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
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直銷中心與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的業務申請表不同,投資者請勿混用。
6.直銷中心咨詢電話:020-85102506
(三)非直銷銷售機構
機構投資者在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開戶及認購手續以各非直銷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四)繳款方式
1.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或網上直銷系統認購的機構投資者,則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
繳款,具體方式如下:
(1)機構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劃至本公司在中
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開立的直銷專戶。
a.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廣州市東城支行
賬號:3602031419200088891
b.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
賬號:665257735480
c.其他直銷專戶信息,請見本公司網站。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機構投資者在銀行填寫劃款憑證時,請寫明用途。
(3)機構投資者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提交認購申請時,可選擇當日有效或3天內有效
(如果不選則默認為當日有效),對于選擇當日有效的申請,資金晚于截止時間到賬的,
則視為無效申請;對于選擇3天內有效的申請,以資金實際到賬之日作為有效申請受理日,
資金晚于當日截止時間到賬的,則次日為有效申請受理日。
2.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認購的機構投資者,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資金結
算賬戶,由非直銷銷售機構扣款。
3.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的指定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者已繳款,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2)投資者已繳款,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投資者繳款金額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4)投資者繳款時間晚于基金認購結束日本公司截止時間的;
(5)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四、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注意事項
1.個人投資者不得委托他人代為開戶。
2.個人投資者不能直接以現金方式申請認購。
3.個人投資者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辦理基金業務,必須事先開立非直銷銷售機構指定
的資金賬戶卡;個人投資者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基金業務,必須事先開立銀行活期存
款賬戶,今后投資者認(申)購、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均
只能通過此賬戶進行。
4.個人投資者可在非直銷銷售機構指定的網點認購基金,還可以選擇到本公司直銷中
心辦理或登陸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辦理。
(二)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發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2.開立基金賬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簽字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一式兩份;
(2)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復印件;
(3)出示投資者本人的指定銀行儲蓄存折(卡)原件,提供復印件;
(4)提供由本人簽字的《個人投資者風險等級評估問卷》一份;
(5)提供由本人簽字的《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一份;
(6)本公司直銷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3.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需準備以下資料: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認/申購、贖回、轉換等交易業務申請表》一式兩份;
(2)出示身份證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復印件。
尚未開戶者可同時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4.投資者提示
(1)請有意認購基金的個人投資者盡早向直銷中心索取賬戶和交易申請表。個人投資
者也可從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網站(www.efunds.com.cn)上下載有關直銷業務表格,
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銷中心與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的業務申請表不同,個人投資者請勿混用。
(3)直銷中心咨詢電話:020-85102506
(三)非直銷銷售機構
個人投資者在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開戶及認購手續以各非直銷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四)繳款方式
1.通過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認購的個人投資者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其在本公司
網上直銷系統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在提交認購申請時通過實時支付的方式繳款。
2.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認購的個人投資者,則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具體方式
如下:
(1)個人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劃至本公司在中
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開立的直銷專戶。
a.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廣州市東城支行
賬號:3602031419200088891
b.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
賬號:665257735480
c.其他直銷專戶信息,請見本公司網站。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投資者在銀行填寫劃款憑證時,請寫明用途。
(3)個人投資者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提交認購申請時,可選擇當日有效或3天內有效
(如果不選則默認為當日有效),對于選擇當日有效的申請,資金晚于截止時間到賬的,
則視為無效申請;對于選擇3天內有效的申請,以資金實際到賬之日作為有效申請受理日,
資金晚于當日截止時間到賬的,則次日為有效申請受理日。
3.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認購的個人投資者,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資金結
算賬戶,由非直銷銷售機構扣劃相應款項。
4.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者已繳款,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2)投資者已繳款,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投資者繳款金額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4)投資者繳款時間晚于基金認購結束日本公司截止時間的;
(5)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五、過戶登記與退款
1.本基金登記機構(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結束后對基金權益進行過戶登
記。
2.在發售期內被確認無效的認購資金,將于認購申請被確認無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
向投資者的結算賬戶劃出,在發售結束后被確認無效的認購資金,將于驗資完成日起三個
工作日內向投資者的結算賬戶劃出。
六、基金資產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據登記機構確認的數據,將有效認購資金(不含認購費)
及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一并劃入在托管行的專用賬戶,基金管理人委托符合《證券法》規
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資產進行驗資并出具報告,登記機構出具認購戶數證明。
2.若基金合同達到生效條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規定辦理了基金驗資和備案手續后公
告基金合同生效。
3.若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則基金管理人應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并將已募集資金加計銀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結束后30天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七、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榮粵道188號6層
法定代表人:吳欣榮
設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存續期限:持續經營
聯系電話:40088180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成立時間:1983年10月31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三)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榮粵道188號6層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珠江東路30號廣州銀行大廈40-43樓;廣東省珠海
市橫琴新區榮粵道188號6層
法定代表人:吳欣榮
電話:020-85102506
傳真:4008818099
聯系人:梁美
網址:www.efunds.com.cn
直銷機構網點信息:
本公司直銷中心和網上直銷系統銷售本基金,網點具體信息詳見本公司網站。
募集期間,客戶可以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4008818088)進行募集相關事宜
的問詢、開放式基金的投資咨詢及投訴等。直銷中心客戶還可以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電話
查詢匯入資金的到賬情況。
2.非直銷銷售機構
暫無。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四)登記機構
名稱: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榮粵道188號6層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珠江東路30號廣州銀行大廈40-43樓;廣東省珠海
市橫琴新區榮粵道188號6層
法定代表人:吳欣榮
電話:4008818088
傳真:020-38799249
聯系人:余賢高
(五)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律師事務所: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韓炯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經辦律師:安冬、陸奇
聯系人:陸奇
(六)會計師事務所
本基金的法定驗資機構為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01-12室
主要經營場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01-12室
執行事務合伙人:毛鞍寧
電話:010-58153000
傳真:010-85188298
聯系人:趙雅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