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泉安瑞回報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匯泉安瑞回報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發售日期:2025 年5 月19 日至2025 年8 月16 日
匯泉安瑞回報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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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重要提示..................................................1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6
二、募集方式及相關規定...................................11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11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14
五、清算與交割...........................................18
六、退款.................................................18
七、基金的驗資與生效.....................................18
八、本次募集當事人或中介機構.............................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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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匯泉安瑞回報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
發售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5〕19 號文注冊募
集。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冊登記機構均為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托管人為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青島銀行”)。
4、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機構即基金管理人直銷柜
臺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網上直銷交易平臺(網址:www.springsfund.com)
和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銷售機構(以下或稱“其他銷售機構”)
認購本基金。本公告中如無特別說明,銷售機構即指直銷機構和其他
銷售機構。具體銷售機構名單請參閱基金管理人網站披露的基金銷售
機構名錄。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
構銷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
任何與基金份額發售有關的當事人不得提前發售基金份額。
5、基金募集期:本基金自2025 年5 月19 日起至2025 年8 月16
日止通過銷售機構公開發售(具體業務辦理時間見各銷售機構的相關
業務公告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咨詢)。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過3 個
月,自基金份額開始發售之日起計算。本公司也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
在募集期限內適當延長或縮短基金發售時間,并及時公告。
6、基金募集上限:募集期內,本基金募集規模上限為 50 億元
人民幣(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采用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
募集規模的有效控制。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內任何一天(含第一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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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募集截止時間后,基金募集總規模超過募集規模上限,本公司將提
前結束本次募集并及時公告,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在募集期結束
后退還給投資者,由此產生的利息等損失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7、本基金募集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
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
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8、投資人認購本基金時,須開立本基金登記機構提供的基金賬
戶。本基金份額發售期內各銷售機構同時為投資者辦理開立基金賬戶
的手續。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一個投資人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
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
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投資人應保證用于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
資人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投資
人不得使用貸款、發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投資本基金。
9、認購限額: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在銷售機構網點首次認
購基金份額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 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
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 元(含認購費)。在不低于上述規定的金額下
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銷售機構有不同規定,投資人需同時遵循該銷售
機構的相關規定。
如本基金單個投資者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
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者的認
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
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
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者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
機構的確認為準。
10、銷售網點(指直銷機構和/或其他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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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僅代表銷售網點接
收到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確認應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的確
認登記為準。對于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
詢。投資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認購網點打印認購成交確認憑
證。投資人可以通過本公司網站進行電子對賬單等郵件服務的訂制,
或者致電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001-5252、010-81925252)進行
電子對賬單等郵件服務、凈值短信等短信服務的訂制。
11、本公告于2025 年5 月16 日在《證券時報》刊登,其僅對本
基金基金份額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本公司官網(網址:www.springsfund
.com)和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
nd)上的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投
資人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申請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關事
宜。
12、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以及開戶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
銷售機構咨詢。
13、如所在區域未開設銷售網點,投資人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
務電話400-001-5252、010-81925252 咨詢基金認購事宜。
14、由于各基金銷售機構系統及業務安排等原因,工作日的具體
業務辦理時間可能有所不同,投資人應參照各基金銷售機構的具體規
定。
15、本公司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募集安排做適當調整。
16、風險提示
投資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
“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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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于銀行儲蓄等能夠提供固定收
益預期的金融工具,當投資人購買基金產品時,既可能按持有份額分
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投資人在做出投資決策之前,應當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基金招募
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產品法律文件和本部分的風險揭示,充
分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認真考慮本基金存在的各
項風險因素,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
況等因素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適當
性意見的基礎上,理性判斷并謹慎做出投資決策。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管理人做出如下風險揭示:
(1)依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基金分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類型,投
資人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
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投資人承擔的風險也越大。
(2)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
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巨額贖回
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開放日基金的凈贖回
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一定比例(開放式基金為百分之十)時,投資
人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申請的全部基金份額,或投資人贖回的款項可
能延緩支付。
(3)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
方式的區別。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
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并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
不能保證投資者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4)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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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
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
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及相關機構不對基金投資收益做出任
何承諾或保證。
(5)匯泉安瑞回報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關
法律法規及約定申請募集,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中國證監會”)許可注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和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已通過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
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網站www.springsfund.com 進行了
公開披露。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
價值、市場前景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
金沒有風險。
本基金投資過程中面臨的主要風險有:投資組合的風險、管理風
險、合規性風險、操作風險、本基金特有風險、啟用側袋機制的風險、
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
一致的風險及其他風險。本基金還將采用多種方法管理、控制流動性
風險。
投資人應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具有基金銷售
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認購、申購和贖回基金,基金銷售機構名單請參
閱基金管理人網站披露的基金銷售機構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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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
匯泉安瑞回報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A 類基金份額基金簡稱:匯泉安瑞回報債券A
A 類基金份額基金代碼:024216
C 類基金份額基金簡稱:匯泉安瑞回報債券C
C 類基金份額基金代碼:024217
2、基金類型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3、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4、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額發售面值和認購費用
本基金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為人民幣1.00 元。
本基金的具體認購費率按招募說明書及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規
定執行。
6、基金份額類別
本基金將基金份額分為不同的類別。在投資人認購/申購基金時
收取認購/申購費用,并不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
基金份額,稱為A 類基金份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
并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的基金份額,稱為C 類基金份額。
本基金兩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分別計算并公布基金份額凈
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額類別之間的轉換規定請見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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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規定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實際運作情況,
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在履行適當程序后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規則或者停止某類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變更收費
方式等,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基金管理人需及時公告。
7、發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
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
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8、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本基金直銷機構為本公司直銷柜臺以及本公司的網上直銷交易
平臺(網址:www.springsfund.com)。募集期間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
本公司網上直銷交易平臺辦理開戶和本基金認購業務。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銷售機構:
本基金的其他銷售機構名單請參閱基金管理人網站披露的基金
銷售機構名錄。
9、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的募集期為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
起不超過3 個月。本基金募集期自2025 年5 月19 日起至2025 年8
月16 日止,期間面向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
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同時
發售(具體業務辦理時間見各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公告或撥打客戶服
務電話咨詢)。
基金管理人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延長發行時間,但最長不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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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募集期限;同時也可根據認購和市場情況提前結束發行。
本基金在募集期間達到基金合同的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基金募集結束之日起10 日內聘請符合《證券法》規定的驗資機構驗
資,并在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 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
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中國
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若募集期屆滿,未滿足募集生效條件,基金管理人將以其固有財
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
日內返還基金投資人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0、認購期利息的處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資人的有效認購款項只能存入專門賬
戶,任何人不得動用。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
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
認購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額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兩位以后
的部分截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其中有效認購
資金的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11、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認購價格及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
(1)認購價格:本基金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人民幣1.00 元,按
初始面值發售。
(2)認購費率:
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在投資者認購時收取認購費,C 類基金份額
不收取認購費。
本基金的認購費率如下:
份額類型認購金額(M) 認購費率
M<100 萬元0.60%
A 類基金份額
100 萬元≤M<200 萬元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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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萬元≤M<500 萬元0.20%
500 萬元≤M 500 元/筆
C 類基金份額0
基金認購費用由認購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不列入
基金財產,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募集期間發
生的各項費用。
募集期投資人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認購費用按每筆認購申請單
獨計算。已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允許撤銷。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銷售機構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
《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對基金認購費用實行一定的優惠,費率
優惠的相關規則和流程詳見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銷售機構屆時發
布的相關公告或通知。
(3)認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認購采用“金額認購、份額確認”的方式。認購份額的計
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兩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誤差
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1)對于認購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認購份額的計算
公式為:
1)當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認購費率÷(1+認購費率)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2)當認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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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投資者投資10,000 元認購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如果認
購期內認購資金獲得的利息為5 元,則其可得到的A 類基金份額計算
如下:
認購費用=10,000×0.60%÷(1+0.60%)=59.64 元
凈認購金額=10,000—59.64=9,940.36 元
認購份額=(9,940.36+5)÷1.00=9,945.36 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00 元認購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
金在認購期內獲得的利息,可得到9,945.36 份A 類基金份額。
例:某投資者投資5,000,000 元認購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如果
認購期內認購資金獲得的利息為500 元,則其可得到的A 類基金份額
計算如下:
認購費用=500 元
凈認購金額=5,000,000—500=4,999,500 元
認購份額=(4,999,500+500)÷1.00=5,000,000 份
即投資者投資5,000,000 元認購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
資金在認購期內獲得的利息,可得到5,000,000 份A 類基金份額。
(2)對于認購本基金C 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認購份額的計算
公式為: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例:某投資者投資10,000 元認購本基金C 類基金份額,如果認
購期內認購資金獲得的利息為5 元,則其可得到的C 類基金份額計算
如下:
認購份額=(10,000+5)÷1.00=10,005 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00 元認購本基金C 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
金在認購期內獲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 份C 類基金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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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方式及相關規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內面向個人和機構客戶同期發售。
2、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在銷售機構網點首次認購基金份額
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 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限額
為人民幣10 元(含認購費)。在不低于上述規定的金額下限的前提下,
如基金銷售機構有不同規定,投資人需同時遵循該銷售機構的相關規
定。
3、如本基金單個投資者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
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者的
認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
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
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者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
記機構的確認為準。
4、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認購申請一經受
理不得撤銷。
5、本基金銷售渠道為基金管理人及其網上直銷交易平臺和除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銷售機構。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直銷機構
1、直銷柜臺
(1)業務辦理時間: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7:00(周六、周
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個人投資者通過直銷柜臺辦理開戶和認購申請需本人親自
到直銷柜臺,并提供和填妥下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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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辦理開戶申請須準備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軍官證、士
兵證、臺胞證、中國護照等)及簽字復印件正反兩面。
2)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及代辦人有效
身份證原件及其簽字復印件正反兩面。
3)本人有效銀行賬戶簽字復印件正反兩面。
4)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賬戶類業務申請表》。
5)如需采用遠程服務辦理業務,需簽訂《委托服務協議》。
6)本人填寫并簽字的《個人風險測評問卷》。
7)本人填寫并簽字的《風險匹配告知書及投資者確認函》。
8)本人填寫并簽字的《風險揭示書》。
9)本人填寫并簽字的《稅收居民身份聲明》。
10)其他直銷機構所需資料。
注:其中有效銀行賬戶是指投資者開戶時預留的作為贖回、分紅、
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名稱必須同投資者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
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須準備以下資料: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交易類業務申請表》;
(2)提交認購申請當日交易時間內的銀行劃款憑證;
(3)其他直銷機構所需資料。
注:如投資者通過電子直銷交易系統提交認購申請,認購資金將
被實時劃出,且基金認購不支持撤單。
(3)認購資金的劃撥程序:
1)個人投資者開戶后,在辦理認購手續前,應將足額資金通過
銀行系統匯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銀行賬戶,并確保資金于交易日下午
17:00 之前劃至公司指定的直銷資金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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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 名: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興業銀行北京中關村支行
賬 號:32107 01001 00346204
大額支付行號:3091 0000 3165
2)匯款時,投資者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① 投資者應在“匯款人”欄中填寫其在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銷柜臺開戶時登記的姓名;
② 投資者匯款時,可提示銀行柜臺人員務必準確完整地傳遞匯
款信息,包括在“匯款備注欄”或“用途欄”中準確填寫需認購的基
金代碼或名稱;
③ 為了確保投資者資金及時準確的入賬,建議投資者將加蓋銀
行業務受理章的匯款單據傳真至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柜臺。傳
真號碼:010-81925299;
④ 至募集結束,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
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a.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b.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c.投資者劃來資金,但劃款賬戶與投資者基金賬戶戶名不一致的;
d.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e.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4)注意事項
1)投資者提出認購申請前,應事先將足額資金通過銀行轉賬匯
入公司指定的直銷賬戶。投資者的認購資金應在T 日17:00 前劃至公
司指定的直銷資金賬戶。投資者提交認購申請當日資金在規定的時限
內未到賬時,以資金實際到賬日為有效申請日,直銷柜臺將該認購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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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表保留至認購期結束日,若資金在認購期結束日規定的時限內仍未
到賬,該認購申請無效。
2)已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無需再次開立基金賬戶,但
辦理業務時需提供基金賬號和相關證件,且提供的有效證件必須與開
戶時出示的證件一致。
3)具體業務辦理規則和程序以本公司直銷柜臺的規定為準,投
資者填寫的資料需真實、準確,否則由此引發的錯誤和損失,由投資
者自行承擔。
2、網上直銷交易平臺
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上直銷交易平臺辦理開戶
和本基金認購業務,具體交易細則請參閱本公司網站。本公司基金網
上直銷業務已開通的銀行卡及各銀行卡認購金額限額請參閱本公司
網站。
本公司網站:www.springsfund.com
(二)各銷售銀行
各銷售銀行開戶和認購的相關程序以該銀行相關規定為準。
(三)各銷售券商
各銷售券商開戶和認購的相關程序以該券商相關規定為準。
(四)各獨立基金銷售機構
各獨立基金銷售機構開戶和認購的相關程序以該機構相關規定
為準。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直銷柜臺
1、業務辦理時間: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
及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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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機構投資者通過直銷柜臺辦理開戶和認購申請時,應由
指定經辦人赴直銷柜臺或寄送、傳真并提供下列資料:
投資者辦理開戶申請須準備以下資料: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
知》,完成三證合一登記的企業應提供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并
加蓋公章。
2)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賬戶類業務申請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3)填妥的《委托服務協議》一式兩份。
4)《機構風險測評問卷》(加蓋公章)。
5)《風險匹配告知書及投資者確認函》(加蓋公章)。
6)《機構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7)《機構預留印鑒卡》一式兩份。
8)提供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或指定銀行
出具的開戶證明(加蓋公章)。
9)提供經辦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正反兩面復印件(加
蓋公章)。
10)提供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正反兩面復印
件并加蓋公章。
11)提供企業相關業務資質證明文件并加蓋公章。
12)《風險揭示書》(加蓋公章)。
13)填妥的《稅收居民身份聲明》,如為消極非金融機構需同時
填寫《控制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
14)產品戶開立賬戶需提供產品備案函等相關資料。
15)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戶身份識別盡職調查》。
16)其他直銷機構所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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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指定銀行賬戶是指投資者開戶時預留的作為贖回、分紅、
退款的結算賬戶。
其他年金賬戶、信托賬戶等開戶所需材料,詳詢匯泉基金客戶服
務號碼400-001-5252、010-81925252。
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須準備以下資料: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交易類業務申請表》;
(2)提交認購申請當日交易時間內的銀行劃款憑證;
(3)其他直銷機構所需資料。
注:如投資者通過電子直銷交易系統提交認購申請,認購資金將
被實時劃出,且基金認購不支持撤單。
3、認購資金的劃撥程序:
(1)機構投資者開戶后,在辦理認購手續前,應將足額資金通
過銀行系統匯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銀行賬戶,并確保資金于交易日下
午17:00 之前劃至公司指定的直銷資金賬戶:
戶 名: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興業銀行北京中關村支行
賬 號:32107 01001 00346204
大額支付行號:3091 0000 3165
(2)匯款時,投資者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① 投資者應在“匯款人”欄中填寫其在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銷柜臺開戶時登記的名稱;
② 投資者匯款時,可提示銀行柜臺人員務必準確完整地傳遞匯
款信息,包括在“匯款備注欄”或“用途欄”中準確填寫需認購的基
金代碼或名稱;
③ 為了確保投資者資金及時準確的入賬,建議投資者將加蓋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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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務受理章的匯款單據傳真至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柜臺。傳
真號碼:010-81925299;
④ 至募集結束,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
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a.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b.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c.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d.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4、注意事項
(1)通過本公司直銷柜臺辦理業務的,投資者的認購資金應在T
日17:00 前劃至公司指定的直銷資金賬戶。投資者提交認購申請當日
資金在規定的時限內未到賬時,以資金實際到賬日為有效申請日,直
銷柜臺將該認購申請表保留至認購期結束日,若資金在認購期結束日
規定的時限內仍未到賬,該認購申請無效。
(2)已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無需再次開立基金賬戶,
但辦理業務時需提供基金賬號和相關證件,且提供的有效證件必須與
開戶時出示的證件一致。
(3)具體業務辦理規則和程序以本公司直銷柜臺的規定為準,
投資者填寫的資料需真實、準確,否則由此引發的錯誤和損失,由投
資者自行承擔。
(二)各銷售銀行
各銷售銀行開戶和認購的相關程序以該銀行相關規定為準。
(三)各銷售券商
各銷售券商開戶和認購的相關程序以該券商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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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獨立基金銷售機構
各獨立基金銷售機構開戶和認購的相關程序以該機構相關規定
為準。
五、清算與交割
(一)本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
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投資者的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
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
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二)本基金持有人權益登記由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募集結束后
完成。
六、退款
1、若投資者的認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確認為無效,無效申請部
分對應的認購款項將退還給投資者。
2、在募集期結束后,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
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結束后30 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七、基金的驗資與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 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
少于2 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 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
于200 人的條件下,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
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售,并在10 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
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 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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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
手續并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
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
《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
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八、本次募集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區貢院街1 號院1 號樓二層206-40 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外大街168 號騰達大廈16 層
法定代表人:梁永強
成立時間:2020 年06 月15 日
批準設立機關: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批準設立文號:證監許可〔2020〕1028 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 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傳真:010-81925299
電話:010-81925251
聯系人:杜瑩瑩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銀行”)
注冊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秦嶺路6 號3 號樓
辦公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秦嶺路6 號青銀大廈
郵政編碼:26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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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景在倫
成立日期:1996 年11 月15 日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證監許可﹝2022﹞1544 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58.20 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聯系人:陶蕾
聯系電話:0532-88251148
(三)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本基金直銷機構為本公司直銷柜臺以及本公司的網上直銷交易
平臺。
名稱: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貢院街1 號院1 號樓二層206-40 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外大街168 號騰達大廈16 層
法定代表人:梁永強
傳真:010-81925299
電話:010-81925251
公司網站:www.springsfund.com
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公司網上直銷交易平臺辦理開戶、本基金
的認購、申購、贖回等業務,具體交易細則請參閱本公司網站。網上
直銷交易平臺網址:www.springsfund.com。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銷售機構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機構代理銷售
基金,具體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銷售機構請參閱本公司網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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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www.springsfund.com)。
匯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5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