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銀中證全指公用事業指數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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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日期:2025年05月12日
送出日期:2025年05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興銀中證全指公用事
基金簡稱基金代碼023975
業指數發起
興銀中證全指公用事
基金簡稱A基金代碼A 023975
業指數發起A
興銀中證全指公用事
基金簡稱C基金代碼C 023976
業指數發起C
興銀基金管理有限責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任公司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期
基金類型股票型交易幣種人民幣
運作方式普通開放式開放頻率每個開放日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
-
基金經理劉帆經理的日期
證券從業日期2016年07月06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對應日,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2億元,
《基金合同》自動終止,同時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延續基
金合同期限。若屆時的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發生變化,上述終止
規定被取消、更改或補充時,則本基金可以參照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或
其他中國證監會規定執行。《基金合同》生效滿三年后基金繼續存續的,連
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
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本基金將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進入清算程序并
終止,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資人將面臨基金合同可能終止
的不確定性風險。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緊密跟蹤業績比較基準,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
投資目標
蹤誤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
投資范圍成份股(含存托憑證,下同)、除標的指數成份
股及備選成份股以外的其他股票(包括創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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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發行上市的股票)、
存托憑證、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
債、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金融債、
企業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
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債券(含分離
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可交換債券、公開發
行的次級債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
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衍生工具
(包括國債期貨、股指期貨、股票期權)、以及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轉融
通證券出借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
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
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股票
(含存托憑證)的資產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
90%,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資
產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投資港股通
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本基金股票資產的
1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
期貨和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
本基金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
(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
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如果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
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
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1、資產配置策略;2、股票投資策略;3、港股
通標的股票投資策略;4、存托憑證投資策略;
主要投資策略5、衍生工具投資策略;6、債券投資策略;7、
可轉債和可交債投資策略;8、資產支持證券投
資策略;9、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投資策略。
中證全指公用事業指數收益率*95%+銀行人民幣
業績比較基準
活期存款利率(稅后)*5%
本基金屬于股票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
險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
場基金。本基金為指數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
制法跟蹤標的指數的表現,具有與標的指數相
風險收益特征
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如果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還可能面臨
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
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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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資者可閱讀《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章節了解詳細情況。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注:無。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
圖
注:無。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興銀中證全指公用事業指數發起A
份額(S)或金額(M)/持
費用類型收費方式/費率備注
有期限(N)
M
認購費100萬元≤M
M≥500萬元1000.00元/筆
M
申購費(前收費) 100萬元≤M
M≥500萬元1000.00元/筆
N
贖回費7天≤N
N≥30天0%
興銀中證全指公用事業指數發起C
份額(S)或金額(M)/持
費用類型收費方式/費率備注
有期限(N)
N
贖回費7天≤N
N≥30天0%
注: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在投資者認購/申購時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收取方
管理費0.50%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0.10%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C類0.25%銷售機構
審計費用-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規定披露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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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
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
列支的其他費用按實際發生額
其他費用
從基金資產扣除。費用類別詳
見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
募說明書》或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基金業績受證券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可能盈利,也可能虧損。
本基金屬于股票型基金,適合能正確認識和對待本基金可能出現的投資風險的投資者。本基金
投資過程中面臨的主要風險有: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管理風險、上市公司經營風
險、本基金的特有風險、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
風險及其他風險。
本基金特有風險包括:
1、標的指數收益率與股票市場平均收益率偏離風險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為中證全指公用事業指數,但并不能完全代表整個股票市場。所以標的指數
的收益率與整個股票市場的平均收益率可能存在偏離。
2、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價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經濟因素、上市公司經營狀況、投資者心理和交易
制度等各類因素的影響而波動,導致指數波動,從而可能使基金收益水平發生變化,產生風險。
3、基金投資組合收益率與標的指數收益率偏離的風險
以下因素可能導致基金投資組合的收益率與標的指數的收益率發生偏離:
(1)由于標的指數調整成份股或變更編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離
度與跟蹤誤差;
(2)由于標的指數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等行為導致成份股在標的指數中的權重發生變化,
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3)由于標的指數成份股派發現金紅利、新股收益將導致基金收益率超過目標指數收益率,
產生跟蹤誤差;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動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或承擔沖擊成
本而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5)由于基金為應對日常贖回保留的少量現金、投資過程中的證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
費、基金托管費和基金銷售服務費的存在,使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
差;
(6)其他因素產生的偏離。如因受到最低買入股數的限制,基金投資組合中個別股票的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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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與標的指數中該股票的權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賣空、對沖機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數跟
蹤成本較大;因基金申購與贖回帶來的現金變動;因指數發布機構指數編制錯誤等,由此產生跟蹤
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4、標的指數變更風險
根據基金合同規定,如發生導致標的指數變更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據維護投資者合法權
益的原則,變更本基金的標的指數。若標的指數發生變更,本基金的投資組合將相應進行調整。屆
時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可能發生變化,且投資組合調整可能產生交易成本和機會成本。投資者須
承擔因標的指數變更而產生的風險與成本。
5、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
本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35%以內,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4%以內,但因
標的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本基金凈值表現與指數價格走
勢可能發生較大偏離。
6、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由指數編制機構發布并管理和維護,未來指數編制機構可能由于各種原因停
止對指數的管理和維護,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
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
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
基金合同終止。投資人將面臨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風險。
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布至解決方案確定并實施前,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指數
編制機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維持基金投資運作,
該期間由于標的指數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導致指數表現與相關市場表現存在差異,影響投資收益。
7、成份股停牌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股可能因各種原因臨時或長期停牌,發生成份股停牌時可能面臨如下風險:
(1)基金可能因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而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
(2)若成份股停牌時間較長,在約定時間內仍未能及時買入或賣出的,由此可能影響投資者
的投資損益并使基金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3)在極端情況下,標的指數成份股可能大面積停牌,基金可能無法及時賣出成份股以獲取
足額的符合要求的贖回款項,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采取暫停贖回的措施,投資者將面臨無法贖回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額的風險。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當標的指數成份股發生明顯負面事件面臨退市,且指數編制機構暫未作出
調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后及時對相關成份股進行
調整,由此可能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損益并使基金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8、股指期貨與國債期貨投資風險
股指期貨與國債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時,
標的資產價格的微小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者權益遭受較大損失。股指期貨與國債期貨采用每日無負
債結算制度,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重大損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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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ABS)是一種債券性質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資者
支付的本息來自于基礎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或剩余權益。與股票和一般債券不同,資產支持證券不
是對某一經營實體的利益要求權,而是對基礎資產池所產生的現金流和剩余權益的要求權,是一種
以資產信用為支持的證券,所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交易結構風險、各種原因導致的基礎資產池現金
流與對應證券現金流不匹配產生的信用風險、市場交易不活躍導致的流動性風險等。
10、股票期權投資風險
股票期權的風險主要包括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這些風險可能會給
基金凈值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和損失。基金管理人為了更好的防范投資股票期權所面臨的各類風
險,按照有關要求做好人員培訓工作,確保投資、風控等核心崗位人員具備股票期權業務知識和相
應的專業能力。
11、參與融資與轉融通業務的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融資業務。融資業務存在信用風險、投資風險和合規風險等風險。具體而言,信
用風險是指本基金在融資業務中,因交易對手方違約無法按期償付本金、利息等證券相關權益,導
致基金資產損失的風險。投資風險是指本基金在融資業務中,因投資策略失敗、對投資標的預判失
誤等導致基金資產損失的風險。合規風險是指由于違反相關監管法規,從而受到監管部門處罰的風
險,主要包括業務超出監管機關規定范圍、風險控制指標超過監管部門規定閥值等。
本基金可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1)流動性風險:面臨大額贖
回時,可能因證券出借原因發生無法及時變現支付贖回款項的風險;2)信用風險:證券出借對手
方可能無法及時歸還證券、無法支付相應權益補償及借券費用的風險;3)市場風險:證券出借后
可能面臨出借期間無法及時處置證券的市場風險。
12、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存托憑證,基金凈值可能受到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價格
波動影響,與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境外基礎證券的發行人及境內外交易機制相關的風險可能
直接或間接成為本基金風險。
13、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風險
本基金除了投資于A股市場外,還可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投資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
票。除了需要承擔與境內證券投資基金類似的市場波動風險等一般投資風險之外,本基金還面臨匯
率風險、香港市場風險、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不同等境外證券市場投資所面臨的特有風險,包括
但不限于:
(1)匯率風險
本基金以人民幣募集和計價,但本基金可通過港股通投資香港證券市場。港幣相對于人民幣的
匯率變化將會影響本基金以人民幣計價的基金資產價值,從而導致基金資產面臨潛在風險。人民幣
對港幣的匯率的波動也可能加大基金凈值的波動,從而對基金業績產生影響。
此外,由于基金運作中的匯率取自匯率發布機構,如果匯率發布機構出現匯率發布時間延遲或
是匯率數據錯誤等情況,可能會對基金運作或者投資者的決策產生不利影響。
(2)香港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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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內地A股市場相比,港股市場上外匯資金流動更為自由,海外資金的流動對港股價格的影響
巨大,港股價格與海外資金流動表現出高度相關性,本基金在參與港股市場投資時受到全球宏觀經
濟和貨幣政策變動等因素所導致的系統風險相對更大。加之香港市場結構性產品和衍生品種類相對
豐富以及做空機制的存在,港股股價受到意外事件影響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
(3)香港交易市場制度或規則不同帶來的風險
香港市場交易規則有別于內地A股市場規則,在港股通機制下參與香港股票投資還將面臨包括
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風險:
1)港股市場實行T+0回轉交易機制(即當日買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當日賣出),同時對
個股不設漲跌幅限制,因此每日漲跌幅空間相對較大;
2)只有內地與香港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的交易日才為港股通交易日;
3)香港出現臺風、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聯合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時,香港聯合交易所將可能
停市,投資者將面臨在停市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出現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
所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認定的交易異常情況時,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將可能暫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
股通服務,投資者將面臨在暫停服務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
4)交收制度帶來的基金流動性風險
通過港股通機制投資香港市場,基于兩地市場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設定原因,
本基金可能面臨賣出港股通標的股票后資金不能及時到賬,而造成支付贖回款日期比正常情況延后
而給投資者帶來流動性風險,同時也存在不能及時調整基金資產組合中A股和港股投資比例,造成
比例超標的風險;
5)香港聯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異帶來的風險
香港聯合交易所規定,在交易所認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時,上市公司方可采取停牌措
施。此外,不同于內地A股市場的停牌制度,香港聯合交易所對停牌的具體時長并沒有量化規定,
只是確定了“盡量縮短停牌時間”的原則;同時與A股市場對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根據其財務
狀況在證券簡稱前加入相應標記(例如,ST及*ST等標記)以警示投資者風險的做法不同,在香港聯
合交易所市場沒有風險警示板,香港聯合交易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標準且在上市公司退市過程中擁
有相對較大的主導權,使得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較A股市場相對復雜。因該等制度
性差異,本基金可能存在因所持個股遭遇非預期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給基金帶來損失的風險。
(4)港股通制度限制或調整帶來的風險
現行的港股通規則存在若干交易限制,該等限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帶來本基金投資收益的不確
定性,所持港股通標的股票不能及時賣出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資產估值出現波動增大的風險,
以及現行的港股通規則調整所帶來的相應風險。
14、基金合同提前終止的風險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對應日,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二億元,《基金合同》自動終
止,同時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延續基金合同期限。若屆時的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
定發生變化,上述終止規定被取消、更改或補充時,則本基金可以參照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或中國
證監會規定執行。
《基金合同》生效滿三年后基金繼續存續的,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
興銀中證全指公用事業指數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本基金將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進入清算程序并終
止,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資人將面臨基金合同可能終止的不確定性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
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
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www.hffunds.cn]、客服電話[40000-96326]
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