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金安瑞平衡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國金安瑞平衡C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國金安瑞平衡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國金安瑞平衡C份額)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5月15日
送出日期:2025年5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國金安瑞平衡 基金代碼 023955
下屬基金簡稱 國金安瑞平衡C 下屬基金交易代碼 023956
基金管理人 國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類型 混合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王珂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
證券從業日期 2013年09月01日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請閱讀《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部分了解詳細情況。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嚴格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積極主動的投資管理,力爭獲得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
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存托憑證及其他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銀行存款等)、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主要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2、債券投資策略:(1)久期管理策略(2)收益率曲線策略(3)息差策略(4)騎乘策略(5)信用債投資策略(6)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投資策略(7)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3、股票投資策略:(1)在行業配置方面,本基金將密切關注國內外經濟狀況、宏觀經濟政策、微觀產業政策等政策環境,對行業景氣度、
市場競爭、行業估值等方面進行深入研究,對具有良好收益或成長前景的尤其是符合國家總體發展戰略的相關行業進行重點配置。(2)在個股選擇方面,本基金會通過定性及定量的分析篩選股票(3)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策略(4)存托憑證投資策略;4、股指期貨交易策略:(1)套保時機選擇策略(2)期貨合約選擇和頭寸選擇策略(3)保證金管理;5、國債期貨交易策略;6、股票期權投資策略;7、信用衍生品投資策略。
業績比較基準 中債綜合全價(總值)指數收益率*50%+中證800指數收益率*40%+中證港股通綜合指數(人民幣)收益率*10%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理論上其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資港股通股票,除了需要承擔與境內證券投資基金類似的市場波動風險等一般投資風險之外,本基金還會面臨匯率風險、香港市場風險等境外證券市場投資所面臨的特別投資風險。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無。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無。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 /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贖回費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N≥30日 0.00%
注: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用、申購費用。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1.00%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20% 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 0.40% 銷售機構
審計費用 -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 規定披露報刊
其他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費用類別詳見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或其更新。 相關服務機構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2、審計費用、信息披露費為基金整體承擔費用,非單個份額類別費用,且年度收費金額為預估值,最
終實際金額以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
(三)基金運作綜合費用測算
無。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本基金存在的主要風險有: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本基金的特有風險、操作和
技術風險、未知價風險、合規性風險、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
致的風險、其他風險。
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1、本基金為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資產主要投資于股票市場,因此股市的波動將影響到基金業績
及基金份額持有人回報。本基金股票資產(含存托憑證)占基金資產的比例范圍為30%-70%,受到股市系統
性風險的影響較大,無法完全規避市場整體下跌風險和個股下跌風險,基金凈值可能受到影響。本基金重視
股票投資風險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資范圍的規定,本基金的波動性可能較高,面臨的市場風險較大。
2、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除與其他僅投資于境內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本基金
還將面臨中國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中國存托憑證發行機制相關的風險
等,包括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
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協議自動約束存托憑
證持有人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
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行人,在持續信息披露監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
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3、投資衍生品的風險
(1)參與國債期貨交易的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國債期貨交易,國債期貨的交易可能面臨市場風險、基差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是
因期貨市場價格波動使所持有的期貨合約價值發生變化的風險。基差風險是期貨市場的特有風險之一,是指
由于期貨與現貨間的價差的波動,影響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發生意外損益的風險。
流動性風險可分為兩類:一類為流通量風險,是指期貨合約無法及時以所希望的價格建立或了結頭寸的
風險,此類風險往往是由市場缺乏廣度或深度導致的;另一類為資金量風險,是指資金量無法滿足保證金要
求,使得所持有的頭寸面臨被強制平倉的風險。
(2)參與投資股指交易的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股指期貨交易,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
行情時,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者權益遭受較大損失。同時,股指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
度,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定將被強制平倉,從而增加本基金總體風險水平。
(3)投資股票期權風險
股票期權的風險主要包括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保證金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市場風險指由
于標的價格變動而產生的衍生品的價格波動。流動性風險指當期權交易量大于市場可報價的交易量而產生
的風險。保證金風險指由于無法及時籌措資金滿足建立或者維持衍生品合約頭寸所要求的保證金而帶來的
風險。信用風險指交易對手不愿或無法履行契約的風險。操作風險則指因交易過程、交易系統、人員疏失或
者其他不可預期事件所導致的損失。
(4)投資信用衍生品風險
信用衍生品的投資可能面臨流動性風險、償付風險以及價格波動風險等。流動性風險指信用衍生品在交
易轉讓過程中,因無法找到交易對手或交易對手較少,導致難以將其以合理價格變現的風險。償付風險是在
信用衍生品的存續期內,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場及環境變化,創設機構可能出現經營情況不佳,或創設機構的
現金流與預期出現一定的偏差,從而影響信用衍生品結算的風險。價格波動風險是由于創設機構或所受保護
債券主體,經營情況或利率環境出現變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價格波動的風險。
4、投資資產支持證券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可能面臨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現金流預測風險。利率風險是指市場利
率將隨宏觀經濟環境的變化而波動,利率波動可能會影響資產支持證券收益。流動性風險是指在交易對手有
限的情況下,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將面臨無法在合理的時間內以公允價格出售資產支持證券而遭受損失的
風險。資產支持證券的還款來源為基礎資產未來現金流,現金流預測風險是指由于對基礎資產的現金流預測
發生偏差導致的資產支持證券本息無法按期或足額償還的風險。
5、投資港股通股票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于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擔與境內證券投資基金
類似的市場波動風險等一般投資風險之外,本基金還面臨匯率風險、香港市場風險、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
不同等境外證券市場投資所面臨的特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1)匯率風險
在現行港股通機制下,港股的買賣是以港幣報價,以人民幣進行支付,并且資金不留港(港股交易后結
算的凈資金余額頭寸以換匯的方式兌換為人民幣),故本基金每日的港股買賣結算將進行相應的港幣兌人民
幣的換匯操作,本基金承擔港元對人民幣匯率波動的風險,以及因匯率大幅波動引起賬戶透支的風險。
另外本基金對港股買賣每日結算中所采用的報價匯率可能存在報價差異,本基金可能需額外承擔買賣
結算匯率報價點差所帶來的損失;同時根據港股通的規則設定,本基金在每日買賣港股申請時將參考匯率買
入/賣出價凍結相應的資金,該參考匯率買入價和賣出價設定上存在比例差異,以抵御該日匯率波動而帶來
的結算風險,本基金將因此而遭遇資金被額外占用進而降低基金投資效率的風險。
(2)香港市場風險
與內地A股市場相比,港股市場上外匯資金流動更為自由,海外資金的流動對港股價格的影響巨大,港
股價格與海外資金流動表現出高度相關性,本基金在參與港股市場投資時受到全球宏觀經濟和貨幣政策變
動等因素所導致的系統風險相對更大。加之香港市場結構性產品和衍生品種類相對豐富以及做空機制的存
在,港股股價受到意外事件影響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
(3)香港交易市場制度或規則不同帶來的風險
香港市場交易規則有別于內地A股市場規則,在“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參與香港
股票投資還將面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風險:
①港股市場實行T+0回轉交易機制(即當日買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當日賣出),同時對個股不設
漲跌幅限制,因此每日漲跌幅空間相對較大;
②只有內地與香港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的交易日才為港股通交易日;
③香港出現臺風、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聯合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時,香港聯合交易所將可能停市,投資
者將面臨在停市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出現內地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認定的交易異常
情況時,內地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將可能暫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務,投資者將面臨在暫停
服務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
④交收制度帶來的基金流動性風險
由于香港市場實行T+2日(T日買賣股票,資金和股票在T+2日才進行交收)的交收安排,本基金在T
日(港股通交易日)賣出股票,T+2日(港股通交易日,即為賣出當日之后第二個港股通交易日)才能在香
港市場完成清算交收,賣出的資金在T+3日才能回到人民幣資金賬戶。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
易日的設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臨賣出港股后資金不能及時到賬,而造成支付贖回款日期比正常情況延后而
給投資者帶來流動性風險,同時也存在不能及時調整基金資產組合中港股投資比例,造成比例超標的風險。
⑤香港聯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異帶來的風險
香港聯合交易所規定,在交易所認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時,上市公司方可采取停牌措施。此
外,不同于內地A股市場的停牌制度,香港聯合交易所對停牌的具體時長并沒有量化規定,只是確定了“盡
量縮短停牌時間”的原則;同時與A股市場對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根據其財務狀況在證券簡稱前加入
相應標記(例如,ST及*ST等標記)以警示投資者風險的做法不同,在香港聯合交易所市場沒有風險警示
板,香港聯合交易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標準且在上市公司退市過程中擁有相對較大的主導權,使得香港聯合
交易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較A股市場相對復雜。因該等制度性差異,本基金可能存在因所持個股遭遇非
預期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給基金帶來損失的風險。
(4)港股通制度限制或調整帶來的風險
①港股通額度限制
現行的港股通規則,對港股通設有每日額度上限的限制;本基金可能因為港股通市場每日額度不足,在
香港聯合交易所開市前階段,新增的買單申報將面臨失敗的風險;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持續交易時段或者收市
競價交易時段,當日本基金將面臨不能通過港股通進行買入交易的風險。
②港股通可投資標的范圍調整帶來的風險現行的港股通規則,對港股通下可投資的港股范圍進行了限
制,并定期或不定期根據范圍限制規則對具體的可投資標的進行調整,對于調出在投資范圍的港股,只能賣
出不能買入;本基金可能因為港股通可投資標的范圍的調整而不能再進行調出港股的買入交易風險及股價
波動風險。
③港股通交易日設定的風險
根據現行的港股通規則,只有內地與香港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的交易日才為港股通交易日,
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連貫的情形(如內地市場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場照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進
行交易),而導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組合在后續港股通交易日開市交易中集中體現市場反應而造成其價格波動
驟然增大,進而導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組合在資產估值上出現波動增大的風險。
④港股通下對公司行為的處理規則帶來的風險
根據現行的港股通規則,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標的股票權益分派、轉換、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情形或者異
常情況,所取得的港股通標的股票以外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證券,只能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因
港股通標的股票權益分派或者轉換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認購權利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
市的,可以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行權;因港股通標的股票權益分派、轉換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所取得
的非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證券,可以享有相關權益,但不得通過港股通買入或賣出。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規
則,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損的風險。
⑤代理投票
由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是在匯總投資者意愿后再向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提交投票意愿,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對投資者設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的征集期稍早結束;
投票沒有權益登記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為計算基準;投票數量超出持有數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
基數。
6、科創板股票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于科創板股票,會面臨科創板機制下因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
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1)科創板上市公司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科創板對個股每日漲跌幅限制為20%,且新股上市后的前
5個交易日不設置漲跌幅限制,股價可能表現出比A股其他板塊更為劇烈的波動;
(2)科創板上市公司退市的風險。科創板執行比A股其他板塊更為嚴格的退市標準,且不再設置暫停
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節,因此上市公司退市風險更大,可能會對基金凈值產生不利影響;
(3)科創板股票流動性較差的風險。由于科創板投資門檻高于A股其他板塊,整體板塊活躍度可能弱
于A股其他板塊;科創板機構投資者占比較大,板塊股票存在一致性預期的可能性高于A股其他板塊,在
特殊時期存在基金交易成交等待時間較長或無法成交的可能;
(4)本基金投資集中度相對較高的風險。因科創板均為科技創新成長型公司,其商業模式、盈利模式
等可能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因此,持倉股票股價存在同向波動的可能,從而產生對基金凈值不利的影響。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
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
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
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對于因基金合同的訂立、內容、履行和解釋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爭議,基金合同當事人應盡量
通過協商、調解途徑解決。未能以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的,任何一方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
員會,仲裁地點為北京市,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
局的,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www.gfund.com,客服電話:4000-2000-18
1、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