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交銀施羅德18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日常申購、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公告
          
          
            
              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交銀施羅德18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日常申購、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交銀施羅德18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交銀180天持有期債券 
基金主代碼 023582 
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7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稱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 《交銀施羅德18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交銀施羅德18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等 
申購起始日 2025年10月17日 
定期定額投資起始日 2025年10月17日 
下屬分級基金的基金簡稱 交銀180天持有期債券A 交銀180天持有期債券C 
下屬分級基金的交易代碼 023582 023583 
該分級基金是否開放申購、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是 是 
注: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限為180天,在最短持有期限內該份基金份額不可贖回,自最短持有期限屆滿日起(含該日)可贖回。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對認購份額而言)、基金份額申購確認日(對申購份額而言)起的第180天起(含當日,如為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資者方可提出贖回申請。因此,對于基金份額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資本基金后180天內無法贖回的風險。
2、本基金銷售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以下合稱“投資人”或“投資者”)。
本基金暫不向金融機構自營賬戶銷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資金除外),如未來本基金開放向金融機構自營賬戶公開發售或對發售對象的范圍予以進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將另行公告。
機構投資者(含公募資產管理產品)僅可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直銷柜臺辦理申購等相關業務,若機構投資者通過非本基金管理人直銷柜臺申購本基金,則本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筆申請。未來本基金可根據實際情況在非本基金管理人直銷柜臺向機構投資者銷售。
基金管理人有權對某類或某只資產管理產品持有本基金的金額或份額數量進行限制并有權拒絕其全部或部分申購申請,具體以基金管理人認定為準。
公募資產管理產品及金融機構自營賬戶的具體范圍以基金管理人認定為準。
3、定期定額投資是指投資人可通過向相關銷售機構提交申請,約定每期申購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銷售機構在投資人指定資金賬戶內自動扣款并于每期約定的申購日提交基金的申購申請。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不構成對基金日常申購等業務的影響,投資人在辦理相關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同時,仍然可以進行日常申購業務。
2.日常申購、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辦理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時除外。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申請受理時間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購業務受理時間相同。
由于各基金銷售機構系統及業務安排等原因,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可能有所不同,投資人應參照各基金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若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購業務
3.1申購金額限制
直銷機構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單筆100萬元,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單筆10萬元;已在直銷機構有認購或申購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記錄的投資人不受首次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上直銷交易平臺辦理基金申購業務的不受直銷機構單筆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申購最低金額為單筆1元。本基金直銷機構單筆申購最低金額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調整。其他銷售機構接受申購申請的最低金額為單筆1元,如果銷售機構業務規則規定的最低單筆申購金額高于1元,以該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
本基金暫不向金融機構自營賬戶銷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資金除外),如未來本基金開放向金融機構自營賬戶公開銷售或對銷售對象的范圍予以進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將另行公告。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單日申購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公募資產管理產品、職業年金計劃、企業年金計劃、養老金產品和基金管理人自有資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單一投資者單日申購金額上限,具體規定請參見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購費率
本基金基金份額分為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投資人申購A類基金份額在申購時支付申購費用;申購C類基金份額不支付申購費用,并從該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
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由A類基金份額申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結算等各項費用。
投資人可以多次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按A類基金份額每筆申購申請單獨計算。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非養老金客戶)的申購費率如下:
申購金額(含申購費) A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 
100萬元以下 0.3% 
100萬元(含)至500萬元 0.1% 
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 每筆交易1000元 
持有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因紅利自動再投資而產生的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相應的申購費用。
本基金對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柜臺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實施特定申購費率。
養老金客戶指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
1)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2)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
3)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
4)企業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
5)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
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或發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
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柜臺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特定申購費率如下表:
申購金額(含申購費) A類基金份額特定申購費率 
100萬元以下 0.12% 
100萬元(含)至500萬元 0.02% 
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 每筆交易1000元 
3.3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1、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直銷柜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業務的投資者,享受申購費率一折優惠;對上述實施特定申購費率的養老金客戶而言,以其目前適用的特定申購費率和上述一般申購費率的一折優惠中孰低者執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購費率為固定費用的,則按原固定費率執行,不再享有費率折扣。
2、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上直銷交易平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業務的個人投資者享受申購費率優惠。具體優惠費率請參見本基金管理人網站列示的網上直銷交易平臺申購費率表或相關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網上直銷業務已開通的銀行卡及各銀行卡交易金額限額請參閱本基金管理人網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業務情況調整上述交易費用和限額要求,并依據相關法規的要求提前進行公告。
3、有關上述費率優惠活動的具體費率折扣及活動起止時間如有變化,敬請投資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關公告,屆時費率優惠相關事項以最新公告為準。
4.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4.1.申請方式
凡申請辦理本業務的投資人須首先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已開戶者除外),具體開戶程序請遵循各銷售機構的有關規定。
投資人開立基金賬戶后即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業務憑證到銷售機構下屬各銷售網點柜臺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申請辦理本業務,具體辦理程序請遵循各銷售機構的規定。
4.2申購日期
投資人應遵循銷售機構的規定并與銷售機構約定每期申購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則實際申購申請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若出現順延導致跨月申購的情形則遵循銷售機構相關的業務規則進行處理),申購以實際提交申購申請日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4.3扣款金額
投資人遵循銷售機構的規定并與銷售機構約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額,通過各銷售機構辦理定期定額投資業務每月扣款金額最低不少于人民幣1元(含1元),扣款金額最小單位可保留到分。若銷售機構定期定額投資業務規則規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額的最低限額高于1元,則投資人在相應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額投資業務時,以該銷售機構規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額最低限額為準。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規定對上述單筆申購的金額限制進行調整,并進行公告。
4.4扣款方式
銷售機構將按照投資人申請時所約定的每期申購日、扣款金額提交申購申請。具體扣款方式遵循銷售機構相關的業務規則,若遇非基金申購開放日則順延至下一基金申購開放日提交申購申請,若出現順延導致跨月申購的情形則遵循銷售機構相關的業務規則進行處理;
投資人須指定一個有效資金賬戶作為每月固定扣款賬戶;
投資人扣款賬戶余額不足會導致當月申購不成功,請投資人于每月申購日前在賬戶內按約定存足資金,以保證業務申請的成功受理。
4.5申購費率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申購費率和計費方式與日常申購費率和計費方式相同。
個人投資者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上直銷交易平臺辦理網上直銷定期定額投資業務享受基金份額申購費率優惠,具體的費率優惠情況請參閱本基金管理人網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規定對上述費率進行調整,屆時將另行公告。其它銷售機構關于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費率優惠活動以該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和公告為準。
4.6交易確認
本基金的注冊登記機構以基金申購申請日(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計算申購份額。申購份額將在T+1工作日確認成功后直接計入投資人的基金賬戶內,基金份額確認查詢起始日為T+2工作日,投資人可于T+2工作日(含該日)起查詢申購確認情況。
4.7變更和終止
投資人變更每期扣款金額、申購日、扣款賬戶等,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憑證到原銷售網點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申請辦理業務變更,具體辦理事宜遵循各銷售機構的有關規定;
投資人終止本定期定額投資業務,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憑證到原銷售網點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申請辦理業務終止,具體辦理事宜遵循各銷售機構的有關規定;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變更和終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銷售機構的有關規定。
4.8業務咨詢
投資人可撥打本基金管理人或各銷售機構的電話、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或至銷售機構下屬各銷售網點進行咨詢。
5.基金銷售機構
5.1場外銷售機構
5.1.1直銷機構
本基金直銷機構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網上直銷交易平臺。
機構名稱: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188號交通銀行大樓二層(裙)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號國金中心二期21-22樓
法定代表人:張宏良
電話:021-61055724
傳真:021-61055054
聯系人:傅鯨
客戶服務電話:400-700-5000(免長途話費),(021)61055000
網址:www.fund001.com
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上直銷交易平臺辦理開戶、本基金的申購和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具體交易細則請參閱本基金管理人網站。
網上直銷交易平臺網址:www.fund001.com。
5.1.2場外非直銷機構
5.1.2.1辦理申購業務的場外非直銷機構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創金啟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證達通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濟安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博時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它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并及時公告。上述場外銷售機構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等有關信息,請詳見銷售機構的網站。
5.1.2.2辦理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場外非直銷機構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創金啟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證達通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濟安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博時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上述場外銷售機構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等有關信息,請詳見銷售機構的網站。
5.2場內銷售機構
本基金暫不開通場內銷售業務。
6.基金份額凈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5年10月17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將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銷售機構以及其他媒介,分別披露開放日的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所對應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敬請投資人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7.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5年7月18日生效。由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限為180天,在最短持有期限內該份基金份額不可贖回,故本基金暫不開放贖回業務。開放贖回業務的時間,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將另行公告。
7.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關手續后,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申購費率或調整收費方式,基金管理人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開始實施日前依照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7.3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申購、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具體時間、流程以銷售機構及網點的安排和規定為準。
7.4如本基金參加銷售機構開展的相關申購(定期定額投資)費率優惠活動,敬請投資人留意銷售機構的有關公告。
7.5未開設銷售網點地區的投資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關信息的投資人,可以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fund001.com)或撥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400-700-5000(免長途話費),(021)61055000進行查詢。
7.6為確保投資人能夠及時準確地收到對賬單,請投資人注意核對開戶信息是否準確、完整。如需補充或更改,請及時到原開戶網點更正相關資料或致電本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7.7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2025年6月24日在本公司網站(www.fund001.com)和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交銀施羅德180天持有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7.8就已開通申購、贖回業務的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資者通過本公司網上直銷交易平臺辦理開戶當日即可申請開通定期定額申購、定期定額贖回等各項業務。具體就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業務開通狀態請詳閱本公司網站。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查閱《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網上交易業務規則》,了解本公司更多網上直銷業務規則及功能。
風險提示: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限為180天,在最短持有期限內該份基金份額不可贖回,自最短持有期限屆滿日起(含該日)可贖回。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對認購份額而言)、基金份額申購確認日(對申購份額而言)起的第180天起(含當日,如為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資者方可提出贖回申請。。因此,對于基金份額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資本基金后180天內無法贖回的風險。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將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敬請投資人認真閱讀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并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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