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華安醫藥生物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華安醫藥生物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華安醫藥生物股票發起式
基金主代碼 022690
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2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稱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華安醫藥生物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華安醫藥生物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申購起始日 2025年2月5日
贖回起始日 2025年2月5日
轉換起始日 2025年2月5日
定期定額投資起始日 2025年2月5日
下屬分級基金的基金簡稱 華安醫藥生物股票發起式A 華安醫藥生物股票發起式C
下屬分級基金的交易代碼 022690 022691
該分級基金是否開放申購、贖回 是 是
注:投資者范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發起資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
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2.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業務的辦理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
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若本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且該交
易日為非港股通交易日,則本基金有權不開放申購、贖回,并按規定進行公告),
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
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
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
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購業務
3.1申購金額限制
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電子交易平臺申購本基金的,每個基金
賬戶申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下同)。各代銷機構對最低
申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代銷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投資者通過
直銷機構(電子交易平臺除外)申購本基金的,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0
萬元。投資者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
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
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
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模予以控制。
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的數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購費率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投資者申購時收取申購費,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
購費。
本基金對通過直銷機構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
投資人實施差別化的申購費率。
養老金客戶指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
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
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單一計劃、集合計劃和職業年金。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
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時或發布臨時
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并按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備案。非養老金客戶指除
養老金客戶外的其他投資人。
通過直銷機構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申購費率為每筆500
元。
其他投資者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隨申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
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費率如下表
所示:
份額類型 單筆申購金額(M) 申購費率
A類基金份額 M<100萬 1.5%
100萬≤M<300萬 1.2%
300萬≤M<500萬 0.8%
M≥500萬 每筆1000元
C類基金份額 0
申購費用由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
3.3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
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基金投
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
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的申購費率。
當本基金發生大額申購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
自律規則的規定。
4.日常贖回業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基金份額時,每次贖回申請不得低于1份基
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點)單個交易賬戶保留
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份的,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在贖回時需同時全部贖回。各銷
售機構對贖回限額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4.2贖回費率
贖回費用由贖回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
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本基金的贖回費率隨申請份額持有時間的增加而遞減,本
基金A類及C類基金份額適用的贖回費率如下:
份額類型 持有期限(Y) 贖回費率 計入基金財產比例
A類基金份額 Y<7天 1.5% 100%
7天≤Y<30天 0.75% 100%
30天≤Y<90天 0.5% 75%
90天≤Y<180天 0.5% 50%
Y≥180天 0 /
C類基金份額 Y<7天 1.5% 100%
7天≤Y<30天 0.5% 100%
Y≥30天 0 /
未計入基金財產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4.3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
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基金投
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
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的贖回費率。
當本基金發生大額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
自律規則的規定。
5.基金轉換業務
5.1轉換費率
本基金轉換費用包括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和轉出基金贖回費兩部分。
(1)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按照轉入基金與轉出基金的申購費的差額收取
補差費。轉出基金金額所對應的轉出基金申購費低于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的,補差
費為轉入基金的申購費和轉出基金的申購費差額;轉出基金金額所對應的轉出基
金申購費高于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的,補差費為零。
(2)轉出基金贖回費:按轉出基金正常贖回時的贖回費率收取費用。基金
轉換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轉換的目標基金所適用的申購與贖回費率詳見
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說明書。
具體公式如下:
轉出基金贖回費=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出基金贖回
費率
轉出金額=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出基金贖回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
如果,轉入基金的申購費〉轉出基金的申購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轉入基金的申購費-轉出基金的申購費
如果,轉出基金的申購費≥轉入基金的申購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0
其中: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轉出金額-轉出金額÷(1+轉入基金的申購費
率)],或,轉入基金固定申購費金額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轉出金額-轉出金額÷(1+轉出基金的申購費
率)],或,轉出基金固定申購費金額
轉入金額=轉出金額-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
轉入份額=轉入金額÷轉入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轉入份額的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
金資產。
例1:投資者在T日轉出2,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額,A基金申購費率適用
比例費率,該日A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5000元。A基金前端申購費率為
1.50%,贖回費率為0.50%。轉入B基金,且B基金適用的前端申購費率為
1.20%,該日B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3500元,則轉出基金贖回費、基金轉換
申購補差費及轉入份額計算如下:
轉出基金贖回費=2,000×1.5000×0.50%=15.00元
轉出金額=2,000×1.5000-15.00=2985.00元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2,985.00-2,985.00÷(1+1.20%)=35.40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2,985.00-2,985.00÷(1+1.50%)=44.11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轉入基金的申購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0
轉入金額=2,985.00-0.00=2,985.00元
轉入份額=2,985.00÷1.3500=2,211.11份
例2:投資者在T日轉出2,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額,A基金申購費率適用
比例費率,該日A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5000元。A基金前端申購費率為
1.20%,贖回費率為0.50%。轉入B基金,且B基金適用的前端申購費率為
1.50%,該日B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3500元,則轉出基金贖回費、基金轉換
申購補差費及轉入份額計算如下:
轉出基金贖回費=2,000×1.5000×0.50%=15.00元
轉出金額=2,000×1.5000-15.00=2,985.00元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2,985.00-2,985.00÷(1+1.50%)=44.11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2,985.00-2,985.00÷(1+1.20%)=35.40元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轉出基金的申購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44.11-35.40=8.71元
轉入金額=2,985.00-8.71=2,976.29元
轉入份額=2,976.29÷1.3500=2,204.66份
例3:投資者在T日轉出5,000,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額,A基金申購費率
適用比例費率,該日A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0元。A基金前端申購費率
為0.60%,贖回費率為0.50%。轉入B基金,且B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申購費,
固定申購費金額為1,000元,該日B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3500元,則轉出
基金贖回費、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及轉入份額計算如下:
轉出基金贖回費=5,000,000×1.2000×0.50%=30,000.00元
轉出金額=5,000,000×1.2000-30,000.00=5,970,000.00元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1,000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5,970,000.00-5,970,000.00÷(1+0.60%)=35,606.36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轉入基金的申購費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0元
轉入金額=5,970,000.00-0=5,970,000.00元
轉入份額=5,970,000.00÷1.3500=4,422,222.22份
例4:投資者在T日轉出6,000,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額,A基金申購費率
適用固定申購費,該日A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0元。A適用的固定申購
費金額為1,000元,贖回費率為0.50%。轉入B基金,且B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
定申購費,固定申購費金額為1,000元,該日B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3500
元,則轉出基金贖回費、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及轉入份額計算如下:
轉出基金贖回費=6,000,000×1.2000×0.50%=36,000.00元
轉出金額=6,000,000×1.2000-36,000.00=7,164,000.00元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轉出基金的申購費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1,000元
轉出基金的申購費=1,000元
基金轉換申購補差費=1,000-1,000=0元
轉入金額=7,164,000.00-0=7,164,000.00元
轉入份額=7,164,000.00÷1.3500=5,306,666.67份
5.2其他與轉換相關的事項
1、基金轉換的業務規則:
(1)基金轉換業務是指投資者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管理
的開放式基金(轉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開放
式基金(轉入基金)的基金份額的行為。
(2)轉換的兩只基金必須都是同一銷售機構銷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
并在同一注冊登記機構處注冊登記的基金。
(3)投資者可在基金開放日申請辦理基金轉換業務,具體辦理時間與基金
申購、贖回業務辦理時間相同。本公司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或轉換時除外。
(4)交易限額參見相關基金招募說明書和相關公告中對申購和贖回限額的
規定。
(5)投資者提出的基金轉換申請,在當日交易時間結束之前可以撤銷,交
易時間結束后不得撤銷。
(6)其他未盡規則詳見《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業務
規則》。
2、適用銷售機構:投資者可通過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柜臺、網上直
銷交易系統以及其他開通轉換業務的銷售機構辦理基金轉換業務。若增加新的業
務辦理機構,本公司將及時在官網公示,敬請投資者留意。
3、本公司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或法律法規變化調整上述轉換的程序及有關限
制。
本基金轉換業務的解釋權歸本公司。
6.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規定。投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
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定的定期定
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7.基金銷售機構
7.1直銷機構
(1)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環湖西二路888號B樓2118
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8號國金中心二期31-32
層
法定代表人:朱學華
成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客戶服務統一咨詢電話:40088-50099
公司網站:www.huaan.com.cn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交易平臺
華安電子交易網站:www.huaan.com.cn;m.huaan.com.cn
移動客戶端:華安基金APP
7.2場外非直銷機構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訊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眾祿
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
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順基
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蘇
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通華財富資產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濟安財富
(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
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達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
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
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云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銷售
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開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玄元保險代理
有限公司、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銷售機構,并在官網公示。銷售機構
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并另行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8.基金份額凈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5年2月5日起,本基金管理人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規定
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
累計凈值。敬請投資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贖回費率和收費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合同
的規定確定,并在招募說明書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
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且對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
基金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
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的銷售費率。
(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的有關
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基金合同》《招
募說明書》(更新)及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4)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了解基金申購、
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等事宜,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www.huaan.com.cn)
下載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和了解基金銷售相關事宜。
(5)投資者可通過本基金的直銷機構或其他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的申購、
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6)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
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
《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
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
基金是否和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
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
原則,在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
資者自行負擔。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