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北證50成份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廣發北證50成份指數C)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廣發北證50成份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廣發北證50成
份指數C)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編制日期:2025年6月5日
送出日期:2025年6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廣發北證50成份指數基金代碼017512
下屬基金簡稱廣發北證50成份指數C下屬基金代碼017513
基金管理人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12-28
基金類型股票型交易幣種人民幣
運作方式普通開放式開放頻率每個開放日
開始擔任本基金
2022-12-28
基金經理的日期
基金經理劉杰
證券從業日期2004-07-02
《基金合同》生效滿后,連續二十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
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應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五十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
其他
基金管理人應當終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程序進行清算,
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動式指數化投資策略,有效跟蹤北證50成份指數,力求
投資目標
實現對標的指數的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即北證50成份指數)的成份股、備選成
份股(含存托憑證)。此外,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
投資于非成份股(包括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及其他依法發行上市的股
票、存托憑證)、債券(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債、
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
投資范圍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包括超短期融資券)以及其他中
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債券回購、資產支持證券、銀行存款、
貨幣市場工具、同業存單、金融衍生工具(包括期貨、期權等)以及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
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的股票資產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
的80%,其中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資產不低于非現金
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期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
保證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
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本基金為被動管理的指數型基金,在正常情況下,力爭將本基金凈值
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35%
以內,年跟蹤誤差控制在4%以內。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法跟蹤標的指數,以完全按照標的指數的成
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為原則,進行被動式指數化
投資。股票在投資組合中的權重原則上將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
重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以擬合標的指數的業績表現。
主要投資策略對無法嚴格按照標的指數進行復制的情況,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
情況,結合經驗判斷,綜合考慮標的指數樣本中個股的自由流通市值
規模、流動性、行業代表性、波動性與標的指數整體的相關性,通過
抽樣方式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優化確定投資組合中的個股權重,
以獲得更接近標的指數的收益率。具體策略包括:
1、資產配置策略;2、股票(含存托憑證)投資策略;3、債券投資策
略;4、可轉換債券與可交換債券投資策略;5、金融衍生品投資策略;
6、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7、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策略。
業績比較基準北證50成份指數收益率×95%+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稅后)×5%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風險與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與貨
幣市場基金。本基金為指數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法跟蹤標的指
風險收益特征
數的表現,具有與標的指數,以及標的指數所代表的股票市場相似的
風險收益特征。
注:詳見《廣發北證50成份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投
資”。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
圖
注:1、本基金份額成立當年(2022年)按實際存續期計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的過往業績不代表未來表現。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
份額(S)或金額(M)
費用類型收費方式/費率備注
/持有期限(N)
本基金C類
申購費(前收費)--份額無申購
費
贖回費N
N≥7日-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收費方
管理費0.50%基金管理人、銷售機構
托管費0.10%基金托管人
銷售服務費0.30%銷售機構
審計費用50,000.00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120,000.00規定披露報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律師費、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基
金的銀行匯劃費用、基金相關賬戶的開戶及維護
其他費用費用等費用,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相關服務機構
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費用類別詳見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
書》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2、審計費用、信息披露費為基金整體承擔費用,非單個份額類別費用,且年金額為預估值,
最終實際金額以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金額單位為人民幣元)。
(三)基金運作綜合費用測算
若投資者認購/申購本基金份額,在持有期間,投資者需支出的運作費率如下表:
基金運作綜合費率(年化)
0.95%
注:基金管理費率、托管費率、銷售服務費率(若有)為基金現行費率,其他運作費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報披露的相關數據為基準測算。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風險
(1)本基金是指數基金,其特定風險包括指數化投資的風險、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
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
險、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
險、成份券停牌的風險、指數成份股發生負面事件面臨退市時的應對風險等。本基金對北證
50成份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的投資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現金資產的80%,投資標的過分
集中有可能會給本基金帶來風險。
(2)《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五十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
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終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
同的約定程序進行清算,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3)投資股指期貨的風險:包括基差風險、合約品種差異造成的風險、標的物風險和
衍生品模型風險。
(4)投資國債期貨的風險:國債期貨的投資可能面臨市場風險、基差風險、流動性風
險。市場風險是因期貨市場價格波動使所持有的期貨合約價值發生變化的風險。
(5)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可能會面臨資產支持證券特有的信用風險、利率風險、
流動性風險、提前償付風險以及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
(6)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可能受到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
價格波動影響,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的相關風險可能直接或間接成為本基金的風險。
(7)投資期權的風險:本基金投資期權可能給本基金帶來額外風險,包括杠桿風險、
期權價格與基金投資品種價格的相關度降低帶來的風險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凈值的波動
性。
(8)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風險:本基金可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面臨的風
險包括但不限于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其他風險。
2、投資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的風險
(1)流動性風險;(2)北交所上市公司經營風險;(3)北交所上市公司終止上市風險;
(4)北交所市場股價波動風險;(5)投資集中風險。
3、開放式基金的共有風險
(1)市場風險;(2)管理風險;(3)職業道德風險;(4)流動性風險;(5)合規性風
險;(6)投資管理風險;(7)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
致的風險等。
4、其他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
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
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
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
公告及定期報告等。
如投資者對基金合同有爭議的,爭議解決處理方式詳見基金合同“爭議的處理和適用的
法律”部分或相關章節。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廣發基金官方網站[www.gffunds.com.cn][客服電話:95105828或
020-83936999]
(1)《廣發北證50成份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2)《廣發北證50成份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3)《廣發北證50成份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4)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5)基金份額凈值
(6)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7)其他重要資料